“我是去医院看过米晓,可是我没有杀她。”凌锦站在那里平静回答,声音不卑不亢,一张小脸没有一丝惧意。
随后,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请问路凌锦同志,XX年X月X日午夜十二点,你在哪里?”
“医院。”
“这么晚了你去医院做什么?”
“米晓打我电话,说她害怕,我就过去了。”
“你所说的米晓,就是被害人吗?”
“是的。”
“你和被害人是什么关系?”
“朋友……”
“朋友?你确定吗?据我所知,你和被害人从认识到现在,一共见面不下十次,而且每一次见面,被害人都会因为情绪激动而送入医院,是这样吗?”公诉人发问,句句紧逼。
凌锦咽了口口水,心里踌躇着怎么回答。
严绪然微偏头望向她,凌锦也正望着他,他微点了点头,凌锦才又望向公诉人。
“我们一见如故,虽只见过没几次面,但确实是朋友……”
凌锦的话还没说完,公诉人便打断她:“每次见面,被害人都会因为情绪激动而送入医院吗?请被告人回答我是还是不是?”
“是。”和米晓的每次见面,还真的几乎都是。
“请被告人回答我,你在医院大概待了多长时间?”公诉人又问道。
“半个小时左右。”
“也就是说你大概在十二点三十分左右离开医院的,你当时离开时,有没有什么人看到?”
“没有。”
“据法医诊断,被害人死亡时间在凌晨十二点二十分至四十分这段时间内……那被告人,你从医院出来后,你坐上出租去了江南是吗?”
“我没打算要去,司机非要我去!”
“请被告回答我是还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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