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知道法官不会采取他们的建议,但该有权力还是要把握,最最主要,是要拖延时间。
“请等一下……”证人还未介绍完,严绪然一下子打断了她。
“请证人再清楚介绍一下你与被害人的关系。”
“我是被害人的母亲,亲生母亲……”
“审判长,鉴于该证人是在公诉人提出证人的名单之外的,又因为该证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我请求法庭不予采信该证人的证词。”
“审判长,虽然证人与被害人的关系特殊,但我国法律规定,凡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可以作为证人出庭,而且……”公诉方放出一张照片,是之前放过的米夫人揪着凌锦头发那一张。
“林玉做为这张物证里面的当事人,完全有资格对于当时的事情做个解释,再则,米夫人是全程陪着被害人的,甚至知道一些事情的始末,完全可以作为重要的证人上庭……”
“至于林玉同志为何没有在之前呈给法院证人的名单之上,是因为林玉前段日子痛失爱女,心情不好,一开始我们才没有把她列为证人,这些天,她已恢复不少,我们也询问了当时她的动向,她对于整个事件了解地比较清晰,公诉机关秉着要公平公正还原事实的原则,才让林玉同志做为证人上庭……”
公诉机关的一番话,直说得法官点头:“本庭允许林玉同志上庭作证,辩方还有什么要求?”
这是严绪然他们想到的后果:“林玉同志前段时间精神状态似乎不太好,我方要求鉴定其精神状态……”
“允许,传鉴定人上庭。”这一次,审判长同意了。
控方微微蹙眉,很明显,辩方是在拖延时间,但即使了解,他们也没有办法。
于是,鉴定人上庭,表明身份,与案件的关系,与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其资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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