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四章 分身——深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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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一下自的记忆,林可想了三种式。

种是送,或者易给别

信仰之经过提、过滤,可以为最精的无属信仰之被其他神明道的强者收。

以往往出世就被相关者抢购空,毕这可以了很多夫。

管是赠下属还拿去交,都是错的选

这只是法,林还是需剥离出,然后剥离出的信仰力聚集来,才拿去交

想要的不用剥

第二种者第三使用方才是更适的。

第二种法,直将信仰力引导某个魔器之中。

这个法器会步步升,当信之力达质变时,到后面会变成器!

第三种法则是他的信之力“代李僵”。

是说,一个人名字直改成“岩公爵可”。

比如原“约翰”,在改成“熔公爵林”,并得到林的授权,就可分享林的信仰力了。

这种方一般出在横向神系以纵向的明信徒两种系体系之

的神系,比如月女神所的神系,她是神之主,可以称为神主、主神。

而其他,包括暗少女、潮汐女等,都她神系成员。

再往下,或许还各个次位面帮进行位管理的神、从

神明都共享信之力,后一起下约定,互相处、分享仰之力

横向、级别的。

纵向,月亮神的教、主教、圣子圣、圣徒、祈并之等,都隶属于亮女神己的。

这些人,特别是皇和祈之星,们之于明,是似于课表之于师、总之于董长等的觉。

皇代表是神明治的位,同时有帮助明处理间事物、处理信之力、布神谕等的能和职责。

而祈之星则神明在国之中代表,治神明国中的有祈并们,职和权力似于教

亮女神,她的某大型次位面的国,其的祈并星,估都有纳格神明传奇的力。

过教皇祈并之、再通仆神、神等的纯,信之力最就会被明所吸

这个方也有弊

是对于可这样人来说。

因为间久了,就有可导致教直接“权篡位”。

使林可给翰这些己信得的人,是也没要。

以大部传奇,们对待仰之力方法就直接做神器!

用不太要的魔器做!

反正做了,对们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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