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苏茉花了整整两天的时间,终于请了律师,把合同,还有关于脏器移植的所有东西都搞定了。
脏器的供给人,她也执意见过一面。
那是一个中年男子。
提供的心脏是她的女儿的。
她的女儿二十一岁,还是一个在校的大学生,在二十多天之前,突然在路上不幸遇到了车祸。
送到医院抢救了,可惜没有抢救过来。
中年男子叫李有贵,有一子一女,女儿是老大,儿子才十岁。
女儿很健康,儿子生下来就有病,且病得不轻,一家人因为没什么钱,一直没办法彻底的给儿子治病。
李有贵是一个老实人。
会卖出器官,也是女儿临死前的遗言。
想到父母身边只有一个弟弟了,家里没钱,出车祸的女儿临死之前就哭劝父亲在她死后把她的器官卖出,然后用卖器官的钱给弟弟治病。
结果,他遇到了陈可茵。
后来,自然是陈可茵拿着这个和乔美晴十分匹配的心脏来算计苏茉了……
知道了陈可茵这个器官的由来,苏茉心情十分复杂。
她踏破铁鞋无觅处。
陈可茵得来全不费功夫!
老天爷真是没眼!
在所有的事情都做完后,苏茉强忍着即将和陆炎臻分离的痛,绷着脸在合同上签下自己名字。
合同一式两份。
陈可茵一份。
苏茉一份。
出了陈可茵住的酒店,苏茉拎着包包,叫了一辆出租车就直奔大海边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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