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铛!”在混战的另一边,剑七与佚失的战斗呈现出了完全不同的风格。如果说阿塔和角斗士的战斗像是两只矫健的动物间各出全力的搏杀,那这两位都以棍棒为武器的人之间的对决却异常优雅。
当然这不是说他们的战斗不致命,恰恰相反,在那一招一式,一进一退之间,生死就如一根吊着重物的细线,在何时绷断都不奇怪。他们的战斗是别人无法复制的,因为只有两个接受同一套武术锻炼并水平相同的人,才能在真刀真枪的战斗里打的如此精彩。
打了大概有三十几招,二人各退两步拉开距离,剑七首先发话,“你为何不用全力?难道是在顾及在下的伤势吗?”
“是,也不是。”蒙眼武者挺棍而立,声音平稳,显然并未在刚才的交手中用出全部本领,
“一来,我毕竟曾是公差,虽身犯重案不得不流落他乡,可尚未摒弃礼义廉耻,要对伤者全力出手,有损我心。二来,佚某亦知这九环帮非良善之处,奈何魁首与我有恩,任其驱使不敢有怨。然沧海可为桑田,恩情终有尽时,情义过则仇怨生,我不得不考虑离开九环帮后应去向何处。故而也不愿再结新仇。今日之战,算是我最后为他出力。”
剑七听了这话,半信半疑,他自己闯荡的时候见过太多面慈心狠之辈,已不太相信一面之词。再说,这人的话保不准也是因为看到食尸鬼大军厉害,心生胆怯,想要找个理由投降的说词。若是如此,寻剑者确实可以网开一面让他离开,但离开之后却是绝不会再与其有任何交集,于是他问道,
“这城中就有故土之人所立坊市,若你无处可去,何不前往。同处他乡,至少一个容身之所还是会有人愿意给你的,怎么会有这样的烦恼?”
佚失闻言惨笑了一声,他轻轻摇了摇头,做出看向手中水火棍的动作,
“实不相瞒,我是在城外投奔的九环帮。这绿林上的匪类若要人入伙,必要缴纳投名状。那魁首虽非故土人士,可手中握有故土之宝刀,也懂得这些规矩。我虽极力抗拒,终于还是被诱骗之下做了苟且之事,杀害了一对父女过客中的父亲。那坊市我后来亦有所听闻,也曾经偷偷去过,但只是到了街口,就感觉被一群狮子盯住,不敢再前。所以希望仁兄能帮我脱离这苦海,重回正途。”
这,倒也有几分道理。自古上梁山易,下梁山却难,一上了贼船,哪怕你自己意识到已经错了方向,想要回岸跳船,同船的人也不会放你轻易离开。因为这条你眼里的贼船,是他们眼里的宝船,任何敢质疑它的人都是敌人,都要扔到水里去喂鱼。
佚失虽有武艺,有本领,奈何他心中有那投名状压着,身边有诸多喽啰头目盯着,坐在旱地上却好似铜牛陷在沙坑,靠自己的力量是万万拖不出来的。而剑七,就是他能看到的,最有可能将他带离沙坑的那个人,他是不会错过的。
可有道理,不代表剑七就要帮,如绿林者甚多,其中有悔改之意的也不少,但人一入那染缸,自觉不自觉的都会染上颜色,说是改邪归正,谁知道正与邪,哪个才是昙花一现的错觉?谁能保证他不是觉得九环帮容不下自己想要另立门户,用这种方式来切割关系?
因此寻剑者仍然要问,“那对父女的女儿,后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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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她保了下来,认做了义妹。算是保住了她的清白和性命。但也只能做这么多了,若一直在九环帮中,她就一直有危险。”佚失的话,情真意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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