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四章 唐恩之战(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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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法城,生学派,下的隐区域,支本不出现在里的军在火把反光晶的照明对峙着。他们一是对妖怀着刻仇恨,领着自训练出精灵犬,以猎人名成为有妖精魇的唐

边则是分出逃妖精俘,他们阿塔兰与凯拉的领导重新回这里,个囚禁剩下妖的地牢,想要通击败那梦魇,个将他俘虏至的男人束这场无法定的戏剧。它会是剧吗?是悲剧?亦或场闹剧

论这出将以何方式结,它的程俨然经来到中幕,着阿塔唐恩分走出各士兵的列,他之间的斗,也在一定度上决今晚事的走向。

曾经属于一王者的与盾,在被分掌握在个人手,他们交战就寓言里彼之矛己之盾故事一让人无判断胜

来说,常的男在看到己的对是阿塔样的人之后都有些分,但女士完全有从唐的眼睛看到类的东西。

有一说法是,人类觉精灵都丽和英,但这不对的。即便精的长相符合人的审美,当他们一个另的种族现在人社会中和人类交战的史之后,美就变了妖,亮的外是魔鬼伪装,们越是美,就是不像人,最这种状会完全转双方审美方。同样道理,精猎手会觉得精漂亮,绝不会。

不过也不会变什么,阿塔一走来,绩从来是靠对放水或心得来,她的术虽不剑七或拉斯,这两人得承认面对她样的对时必须阵以待,尤其是她开始露出对术的融之后,猫妖精不知道在阿塔水平到如何。

阿塔右单手持,左手有如凯斯用刺时那样在背后向侧面开保持衡,而放在了个更加庸的位

的架势起手动,老练剑客就判断女士的策并非一来就全以赴,比较于死一搏,阿塔选了更加妥的打。单手剑虽然乏力量,却可以快也更活,这是场试

塔相对,唐恩身只穿着等的铠,他将部分流金属都炼进了里的那长枪里,长枪顶镰刀状弯刃闪发光。种长枪非是步中一对单挑的器,它常见于兵对骑的作战中,镰状的勾是用来骑兵从背上扯来的,可以用伤害战的马腿。

不过事无定,剑七以靠着根棍子付各种人,也人规定这种武不能应剑士。且,一长一寸,长枪单手剑,在攻击围上就经占了势。

人之间,不,应说在两武器所达到的大攻击围之间,有三步距离。三步虽,对于们来说有如天,谁向一步,不知道方会如回应。恩是见过阿塔速度和手的,知道光武器长的优势足以将剑士拒在外,以他也犹豫。

但犹豫有尽头,战斗会无限的延长去,对时消耗耐心某程度上会决定下来的势。而二人之更不能延的,阿塔,为她背是妖精的期盼,她每犹多一秒,妖精的望就会低一分,她必须出手。单手剑何才能攻长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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