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哥,你也大学毕业了,该带着兄弟们进城,去干一番大事业了吧?”
农家炕头上,酒宴已经进行到了尾声。
说这话的人叫二蛋,是个胖子,长得圆头圆脑圆肚皮,时常露出一脸的贱笑。
被尊为乐哥的大学生名叫于乐,脸上的黝黑其实还没怎么褪尽,仔细看的话,也算是浓眉大眼吧。
劣质白酒喝了不少,于乐说话就有点大舌头:“带你们不急,哥还得缓一缓。要不然哥先带着小芳去干一番大事业?”
“行!小芳你先拿去用……”二蛋打了个酒嗝,双手撑在大腿上,使劲地睁着眯缝眼。
话没说完,他的脑门上就挨了一筷子,“胖子,你不胡说八道会死吧?”
小芳扎了两条麻花辫,胖乎乎白嫩嫩的,削肩蜂腰,该大的地方都挺大,动作大了还抖。
怒是真怒,敲是真敲,抖也是真抖,屋子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元旦时,二蛋和小芳订婚了。于乐在城里没赶上,过年回家,二蛋就专门为他补办了一桌喜酒。
陪客还有四人,都是一起长大的小伙伴。
山里娃上学艰难,辍学的多。
小芳贵为村长家闺女,勉强上到了高二。二蛋是村会计的儿子,求学之路就走得短了些,只上到高一。
这两人订婚,也算是村二代强强联合了。
再加上于乐,全村的同龄人也就他们仨上了高中。
当年上学时,三个小伙伴一路翻山越岭,有打有闹,有说有笑的。
小芳家里条件最好,伙食也好,于乐其实没少跟着沾光,二蛋反倒是被隔在外边的。
当然,如果没有于乐这个学霸的引领,小芳或者也早就辍学了吧,但她也没能走到最后。
中学时代,于乐是辉煌的。他却是没有想到,辉煌来得太早,褪得又太快,人生的巅峰居然就是高考了?
于乐是皂户屯的第一个大学生,也是十里八乡的第一个大学生。
外面的世界很大,对一个初次进城的山里娃来说,一切也太过艰难。
从小自视甚高的于乐,进城后突然就发现,自己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啥啥都不行。
最要命的是,连学习成绩都比不过别人……说多了都是泪。
大学里,于乐毫无存在感,灰溜溜地独来独往。
毕业后,于乐派过传单,卖过保险,当过二手房中介,送过快递……
干得最久的,应该是外递小哥了吧,一直干到除夕才回家过年。
呵呵,带领小伙伴们进城送快递吗?
呵呵,果然是好大的事业……
“乐哥,我们不着急,你先在城里打打基础。”有小伙伴再次敬酒,亲热中带了些恭维,还下意识地弥合着身份上的差距。
“好说,好说!”于乐也再次一饮而尽,嘴唇都僵硬了,酒液顺着嘴角淌出来,前襟湿哒哒的。
“乐哥不能再喝了!”小芳拦住了下一个小伙伴,恍然间有所察觉,却也不是很肯定——乐哥好像心里不痛快,像是在借酒浇愁?
叫小芳的人,芳心都细腻,不觉中就绯红上脸,幸亏喝了点酒。
“嘿嘿,高兴,今儿真高兴!”于乐其实有点坐不直了。
“二蛋,你把乐哥送回家,乐哥被你们灌醉了!”小芳瞪了二蛋一眼,又凶巴巴地扫过四个小伙伴。
小伙伴们都很无辜地讪笑,七嘴八舌地说道,“乐哥好人呢,还跟小时候一样,一点架子没有!”
“不用,不用,我能行!”一点架子没有的于乐,器宇轩昂地出了门。
山村的夜晚,才是真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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