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群情激奋,黄权只好前往中军大帐,在经过了王旭的同意后,黄权立即打开了前营的大门,将早就准备好的武器分发给了他们。
招兵事宜一直进行到了下午才完结,那五万流民中的青壮几乎都来了,经过清点后,共收纳了六千余人,当然,这六千多人不可能全都配备铁制的长枪,王旭也没有那么多来分发,所以六千余人中有一大半的人都还是只拿着一根削尖的木棍,而拿着铁制武器的士兵中又有一千余人穿有铠甲,其余的与百姓无异。
所以,整个来说,王旭觉得,这支队伍只能拿来吓唬人,战斗力并不强大,就像三国中的黄巾起义一样,上百万的义军为何还灭不了十几二十万的官兵,武器上的差距是无法弥补的。
在军营后方,王旭又将营地扩大了十里,除了士兵的营帐以外,还设有一个宽大的校场,用以训练士卒。
考虑到这支队伍的战斗力极其弱小,王旭决定,此次押运粮食过铭兰官道尽量不让这支士兵参战,因为没有武器的装备就等于去送死,王旭可舍不得。
可细细一想,能参战的士兵人数太少,恐怕难以对付铭兰县中的官兵,旋即,王旭将士兵分成了两支队伍;第一支是主力部队,由孙钰统领,成员是由原有的一千三百人和刚加入的一千多新兵,共计两千五百人;刚加入的那一千多新兵不论是从士兵的体格上,还是装备上,都是那六千人中最好的,同样配有铠甲、横刀、长枪,总的来说与原来的士兵无异,只是缺乏训练而已。
第二支是那剩下的五千人,由黄权负责统领,并严加训练;这支队伍虽然没有很好的武器,但王旭还是很看好的,全是16----45岁的青壮,只要稍加训练便又是一支精锐之师;等到了景辽县后,打造出了铠甲和武器给大军装上,那剿匪就有力量了。
军营正中的校场之上,这里是训练士兵的地方,两千五百装备精良的士兵在孙钰的带领下,列队站在了校场的左边,校场的右边便是黄权统领的那五千青壮,虽然没有穿戴铠甲,但也气势不凡。
七千余人站在自己的面前,王旭顿感豪情万丈,心也一下子开阔多了;回想起自己一个月前,那时刚来到这个世界,那时还只是个一无所有的乞丐,没想到才一月的时间,自己就成为了统领七千多人的将军,真是世事难料啊。
看了看黄权身后的那五千多士兵,几乎所有的人都用炙热和羡慕的眼神看着旁边的那两千的士兵,铠甲鲜明,刀枪闪亮,王旭愧疚的说道:“兄弟们,你们不要羡慕他们,铠甲迟早会有的,只要你们好好训练,本将军在此保证,等我们回到了景辽,我给你们穿最新的铠甲,发最锋利的刀枪”。
“好好好”
五千人发出的声音就像响炸雷一般,响遍了整个校场。
王旭继续说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而我们大军也要有军法,今日在此立下两条军规,希望大家严格遵守。”
扫了一眼所有人,王旭道:“第一,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作为一名士兵,要无条件的执行上司的命令,违令者,斩!”
“第二,不可欺压百姓,虽然你们现在是官兵了,但你们也有父母,你们也曾是百姓,民以食为天,官以民为天,凡欺压百姓者,斩!”
王旭大声喝到:“都听清了吗”。
“听清了”炸雷声再次想起,王旭满意的点了点头。
孙钰此时对王旭是敬佩之极,两条军规说出了他自己的心声,从参军以来,孙钰就一直梦想着救百姓于水火,现在王旭当众立下了军规,无疑是给孙钰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以前只是他自己在想着为百姓做事,现在这校场之上有七千多人,都会在王旭的带领下救助百姓;孙钰暗自庆幸,幸好自己那晚黑风山下遇见了王旭,否则自己一辈子都将只是一个山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