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九歌这一路走的并不容易,她虽扮作老人成功混入京城,但京城向来多能人异士,其人才之密可谓第一。因此她一路走的缓慢,遇见江湖人便远远躲开。不远处的公告栏新榜换旧榜,几乎隔几日便会替换。可画着她画像的通缉令却迟迟不肯换下。那画像已经在风雨交替中显出斑驳的颜色,几乎快要看不清字迹。路过的行人几乎每天都能从余眼处瞥见这一张通缉令。
朝廷抓她,是因为她灭族之祸殃及无辜百姓。江湖抓她,是因为自身藏不住的贪心。
姚九歌靠着墙角,手缓缓抚上自己的白发。天下之大,白发如她这般却也找不出几个,若有心寻找,她根本无藏身之地。
姚九歌轻轻叹了口气,暗自庆幸以往都是以面纱示人,如今才能抓到一点空隙苟且偷生。
街上陆陆续续有书生装扮的过客匆匆走过,肩背行李,目带希冀,渴望获摄政王赏识实现自身夙愿。
姚九歌轻轻咳了一声,嘴唇干裂的愈发厉害起来,双眼也渐渐干涩,在阳光之下,几乎酸涩的睁不开。她快速地眨了几下眼睛,终于再一次站了起来,目光看着对面那家胭脂店,微微抿了唇。
摄政王亲自选拔人才,在令史署设立三天考试,以发现可重用的人才。而如今,两天已过,如今是最后一天,她必须进令史署。
她又轻咳了一声,扶着墙摇摇晃晃地走了出去。街上人群如水流湍急般来来去去,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各自对于生活的拼搏。姚九歌不动神色的弯着腰佯作驼背,脚却往右一移,躲过了身旁肩挑扁担差一点便打向她的农夫。
姚九歌运气不错,错过了胭脂店每日的高峰期。等她进去时,胭脂店的老板娘已经有些无聊的打了好几个哈欠。等到看到不应该出现在胭脂店的姚九歌时,惊讶的扇子都掉到了胭脂堆上。她连忙心疼的拿开扇子,查看了一番装在精致木盒中的脂粉是否安然无恙。
“这位老先生来这儿可是想买些什么?”
姚九歌快速看了一眼面前的脂粉堆,再抬头时面色已经变得有些害羞,她沙哑着嗓子,轻声答道:“老夫从眉县来,路过你这胭脂店便想起了我那已好几日未见的女儿,想着等见过了摄政王便带着些脂粉回去看她……夫人或许不知,我们眉县清苦,从未见过如此好看的脂粉……”
老板娘看了一眼姚九歌狼狈的模样,颇为认同的点点头。她这些日子确实见到过好些赶来京城博功名的文人,但却也是第一次碰到刚来便先想着自己女儿的人。
那些个文人皆觉女人不过是平日里附庸风雅时的陪伴,如今上京要功名,更不会在此时想起远在家中的妻儿。她心中感动,也顾不得姚九歌满身泥泞,抓着她的手给了好些上等的脂粉。随后想了想,又抬手从自己头上拔出一根玉簪来交与她。
姚九歌没想到老板娘这么大方,忙惊慌失措的摆摆手想将玉簪还给她。但老板娘似乎也是个直爽性子,硬是把玉簪塞给她,朗声道:“先生的女儿真是好福气,这玉簪脂粉虽不是精贵物,但也颇为精致,就当是我的礼物送与她。”
姚九歌一愣,忙开口道:“这可不成,你这脂粉和玉簪可值不少钱,断不能为了我这老头子而受损失!”
老板娘摆了摆手,身子往后靠了一靠。复又捻起圆扇轻轻晃了晃,道:“老娘哪会在乎这碎钱。这天下多一些先生这样的人,少些只会酸涩的文人,说不定早天下太平了。”
姚九歌知道她这是在说朝中的不当风气。这些年来小皇帝上任。本性却很是顽劣,且朝中重事皆由摄政王接管。身居高位而又少年心性,渐渐的只爱那些谄媚之语。之后虽有摄政王遏制,却总是野火烧不尽,一大批想走捷径的文人还是涌了上来,挤走好些忠厚老臣。
她不由得多看了几眼面前的老板娘。风华正茂年轻貌美,却也是个耿直的善人。姚九歌捏着温热的玉簪,微微笑了笑。她若不是如今之境地,恐怕真是要和这老板娘做个朋友的。
她心神一晃,抬眼朝老板娘展眉一笑,轻声道:“多谢。”
那老板娘心突的一跳,只觉方才姚九歌眼带媚色,勾人的让她有些吃不消。这媚色透过皮囊,似乎从骨子里而来,让她一刹那间忘记了姚九歌的性别。
她红了脸,转过身去悄悄给自己的脸颊扇了扇,正欲说些别的什么,门外已有清脆锣鼓响了三声。
姚九歌扭头望了一眼门外,只见方才还在悠悠漫步的几个文人在听到锣鼓声后都着急的加快了脚步。应该是第三次考试即将开始,她顿了顿,将脂粉放入袖中,匆匆向老板娘道了声谢便也跟着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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