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伊莎贝尔会愿意把爱丽交给他。虽然年轻,但是确实是个靠得住的男人。更难得是,他身上没有那么多年轻人常见的躁动。长相和能力都不错,人又稳当,如果不是身份相差太大,我都想把索玛利娜交给他了,我亏欠索玛利娜实在太多,可惜……”
“最近路德维希给我写了封信,希望我看在他的面子上,把这个小混球放进对付诺曼人的联军里去,好混份军功。还有水爵以前也在我面前说过几次他的好话,希望我能多照顾他一下,但是这个小混球跑到我这里来哭穷,竟然不肯跟我去……呵,现在的年轻人,是我老了么?你怎么看,康拉德?”
“谢谢你,艾伦……可是……再等等。”
……
“爸爸,爱丽好累,我们今天别出去了好吗?”
十岁的女孩带着软软的童音,用自己的包子脸不断的在辛洛斯的脸上蹭来蹭去。不过以往无往不利的撒娇,这次却好像没有什么效果。
伯爵捏了捏爱丽的小脸蛋,笑道:“爱丽又想偷懒了么?”
“爱丽才没有,只是,只是真的好无聊……”
小孩子会觉得无聊也是正常的,毕竟只是一群虚伪的大人在一起试探着彼此嘛。别说爱丽了,▽↑就连辛洛斯自己都感觉无聊。
来到了雷恩也已经有七八天了,这几天里除了每天上午都去找沙奈朵玩女王游戏之外,就是被罗莎拉着去参加各种聚会——蝴蝶夫人美其名曰为对辛洛斯帮她外甥女的报答。
不过这阵子虽然累,但是要说完全没有收获却也不尽然。某位北方佳人那极具欺骗性的脸。轻易就获得了贵妇们的好感,大胆一些的小姐们。甚至偷偷送出了自己的羽毛扇。而当蝴蝶夫人宣布德斯蒙德就是香水的真实产地的时候,这种欢迎程度终于到达了顶峰。
经过这么多年的累积。香水已经渐渐开始在上层贵妇们中流行开来。哪怕辛洛斯不愿意看到女儿太过劳累,而德斯蒙德的某位黑心商人更是严格控制着香水的销售,也依然无法改变这种状况。
反而那稀少的数量,更引起了贵妇们购买的。
在娜诺卡的黄金炼成之下,各种花朵的芬芳都能被完美的融入到香水之中。不管夫人们想要何种味道,梵卓次女都能完美的制作出来。在某位上层贵妇用着蝴蝶夫人赠送的香水,从而在某次舞会上成为众人的明星之后,不知不觉间,香水已经在贵妇圈子里。成为了证明自己身份的重要象征之一。
而数量稀缺的订制香水,在黑市上更是达到了必须用等重黄金来购买的恐怖程度——还不一定有货。
连私人订制的香水都没有,怎么好意思出去见人——为了感谢在其中出了大力的蝴蝶夫人,辛洛斯特意送去了一箱子玫瑰香水以示感谢。
辛洛斯在贵妇圈中名头一时无两,至少以这几天的行程来看,妇女之友的称号估计是跑不掉了——早知道可以这么玩,辛洛斯就不会被罗莎拉着跑来跑去了。
虽然蝴蝶夫人真的很有魅力,不管是相貌还是能力。如果不是已经结婚了,辛洛斯说不定会考虑一下追求这位俏丽的寡妇。但是现在么……伯爵敲了一下胸口。试图让自己胸膛内快速跳动着的雨露之器慢一些。可是和几日来的无数次尝试一样,始终毫无用处。
再这么下去,元精就要把他撑爆了啊。这几天雨露之器生产了太多的元精,使得辛洛斯某个部位一直斗志昂扬。整宿整宿的睡不着觉。
当然,这几日跟罗莎夫人的亲密接触也是让人烦恼的一个重要原因。众所周知的是,德斯蒙德伯爵是爱老婆爱到死的男人。怎么可能轻易接受外面的那些不良诱惑!
罗莎夫人或许是无意的,跟她在一起的时光也很愉快。可是就算有着爱丽和克里斯提娜两个小家伙当电灯泡。但是毕竟**的,要是真擦出什么火花来。他可怎么对得起在德斯蒙德养胎的玛丽安娜?
伯爵思考着,终于有了主意。伯爵摸了摸女儿的头,在她惊喜的目光中大声说道:“克洛德,你过来一下……对,去和罗莎夫人说,今天我身体有些不适,就不外出了。”
“是的,老爷。”
管家眼看着活蹦乱跳的老爷,但还是领命而去。爱丽听到父亲的话,高兴的在他脸上连续吧唧了好几口。辛洛斯捏了捏女儿的小脸,柔声问道:“满意了吧?今天打算干什么呢?”
“爱丽想要去附近看看!”
爱丽大多数时候都很乖巧,但是毕竟才十岁,正是爱玩爱闹的年龄。这段时间跟在父亲身后,过的像个木偶人一样,也确实憋坏了她。
也亏她能憋到现在,要是阿萨辛那只喵星人,说不定直接就炸毛了。
既然答应了孩子,那么就一定要做到。而来到雷恩这么久了,除了一开始追那位小偷小姐的时候算是走了小半个城区,辛洛斯还真的就没好好逛过这座布里塔尼亚的首府。既然女儿都这么说了,辛洛斯也就满足了他的要求。
“那么我们今天就在城里逛逛吧。”
……
“哇,好多人……”
“嗯。”
父女俩并没有选择乘马车出行,既然是出来玩的,那就趁着这次机会好好玩个够。不仅如此,辛洛斯还为手下的士兵们也放了假。雷恩是布里塔尼亚的首府,治安还是相对不错的。而能在城市里生存下来的某些亲切的人们,也不会蠢到去得罪明显是贵族的父女俩。
小偷小姐毕竟是特例。
于是轻装简行的父女俩,就在雷恩城中逛了起来——放心不下的士兵们换了便装,偷偷地坠在了辛洛斯的身后。士兵们到底是好意。难得女儿这么高兴,辛洛斯也就没有点破。
雷恩作为布里塔尼亚首府。历代布里塔尼亚总督自然都是在其中花费了无数心血。大体上,雷恩被人为的划分成了五个部分。即最中央的总督府,以及和它仅仅相邻的贵族区,其次便是平民区,以及商业区。而在此之外的,都是各种各样的军事设施,像罗莎这样应召而来的贵族私兵则大多驻扎在城外。
至于那些丢人现眼的贫民,是没有人会去管他们的死活的,自然也没有相应的区域划分。城区之间的夹缝中,才是这群人的居所。
雷恩防守严密。整座城市有着两座城墙,外墙厚五米,高十二米,南北延绵数公里。而隔了二十米远的内墙更是硬生生的比外墙高了五米,这种高度差下,就算敌人侥幸攻破了外墙,仍然需要面对居高临下的雷恩守军。
而通体由坚硬岩石构成的城墙,也足以正面挡住这个时候绝大多数的攻击手段。而当敌军的对城墙发动攻击的时候,96座城楼和数不清的箭塔绝对会给敌人留下不可磨灭的深刻印象。
毕竟是首府嘛。防御力强大也可以理解。辛洛斯走在城中,慢慢欣赏着着宏伟建筑群的同时,心中默默地和德斯蒙德坐着比较——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不过对于活泼的爱丽来说,这些高大的建筑物也只是让她惊叹一阵罢了。快乐的女孩迈着小短腿在人群中穿梭着。一边挥着小爪子示意慢慢悠悠的父亲快点跟上。
看着林中小鹿一样快乐的蹦跳着的爱丽,辛洛斯的黑眸中闪过一丝欣慰。无论如何,如果神真的存在的话。请一定要让她幸福。
“祈祷时请带上自己的姓名和家庭住址,不然神灵找不到。”
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挫的神。辛洛斯二话不说,假装按下被清风吹拂起来的发丝。一把将常人无法看见的光球扔了出去。
“你这个老是破坏我气氛的混蛋,给我滚!”
……
作为一名一无是处的文科狗,辛洛斯对于建筑一类的专业实在没有什么涉猎。不过从眼前的建筑风格来看,应当是类似地球的中世纪左右——文科狗表示只能认出这么多。
大约是12世纪,也可能更早一些……
或许是长年需要直面诺曼人威胁的缘故,城中的所有建筑无一例外都显得比较朴素,完全没有一丝王都的那份奢华之气。全都使用坚硬石料制成的房屋厚重大气,明明是居民区,可是远远看去,却像是一座座小型的要塞。
如果敌军真的攻破城市外墙,那么退入城中的守军也仍然可以靠着繁复坚固的工事,和敌军进行最残酷的巷战。
布里塔尼亚虽然一直被戏称为乡下,但是也正是得益于此,民风之彪悍并不是平安了百年的王都居民所能比拟的。光是将整座城市都修建成一个巨大堡垒的魄力,就让人心生敬佩。
可惜,这样的城市冷硬有余,却少了几分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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