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下午三点多,雨势才转小,天空仅飘着蒙蒙细雨,同学们纷纷离校。
林小欢也坐车回了镇上,最终没有带那只小狗一起。
先前,她说那些话是真心的,但是说完就纠结了,因为夏兰提醒说小狗毛色发亮,身上很干净,不像是一般的流浪狗,可能是学校附近谁家养的宠物狗,白天跑出来玩,遇到下雨,就跑到教室躲雨。
虽然那只小狗一直跟着她,出了校门也不肯离开。
她想了想,还是不能随便带走,就把它留在了门卫大叔那里,希望会有主人过来找它。
傍晚回到家,林小欢刚放下东西,王华就过来喊人去她家吃饭。
原来,林丽丽中午收到了安县师范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林家一下子热闹起来,所有人都特别激动和兴奋,再加上知道今天林小欢会回来,王华下午纠结了一会,就忍痛把家里一只三斤多重的鸡给宰了,决定晚上加菜,林秀也把家里剩的葡萄酒拿过去,打算好好庆祝一下。
酒足饭饱之后,两个丫头也没急着去干活,都围在一起谈心说笑。
林山突然看向林小欢,“小欢,你高考想好填什么大学了没?”
林小欢神色一顿,该来的还是来了。
沉默了两秒,她才轻声开口:“我想报考军医大学,以后进部队当医生。”说完就小心翼翼地看着大家的神色。
“小欢,你要去当兵?”林秀很震惊,开始她听到军医还没反应过来是什么,直到后面听小欢说进部队才明白。
其他人也都回过神,神情都很意外。
王华更是追问道:“小欢,好好的,你怎么也要进部队?”
林小欢如实应着:“是,我想进部队,不过我和大哥他们不一样,我以后的方向是医生,和其他医院里的医生差不多,主要就是看病救人,只是在部队里工作而已。”
事已至此,她只能尽量强调军医的医者身份,好让他们不那么排斥。
然而,却还是没用。
林秀神色严肃地摇头道:“小欢,你要是想当医生我支持,你考个医生大学,毕业分到医院里当医生就很好,干嘛要去念什么军医大学,听着就是部队学校,出来后还要进部队,这个想法我不同意。”
这下轮到林小欢意外了,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听到林秀明确拒绝自己。
王华也跟着劝道:“是啊,大柱当时想进部队我们就不赞成,何况你个小丫头,以后又不知道分配到哪,我们看不见你,怎么放心,你一个人要是出事了怎么办啊?”
林小欢听了王华这话哭笑不得,如果没失忆,当时大哥去当兵,她明明是赞成的。
怎么到了自己这,就变不赞成了?
“舅妈,我是去部队当医生,和大哥当兵不一样,我不吃苦的。”
“怎么会不吃苦,听讲只要去了部队,不管你是烧饭的还是喂猪的,都要训练,晒的黑瘦黑瘦,你看看你,一个漂漂亮亮的小丫头,干嘛去部队找罪受啊?”
“你舅妈讲得对,我不赞成你去部队,我盼着你考大学,是想等毕业后你能到城里生活,安安稳稳享福,不是要你去部队吃苦啊,你要是受了什么罪,我,我怎么……”林秀说着说着,眼睛慢慢发红,情绪也有些激动。
林山一听她的话,急忙接道:“秀秀,小欢只是有这个想法,又没决定,你别激动。”
林秀回神,没再接着说话,而是捂着嘴在心里默默加了一句,我怎么对得起那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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