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class="sectn j-cate" data-aagad="a15962549d924cd2a40cc5582ac1a266_5">4 霍金的小学时代</2>
1950年,霍金八岁。他的父亲弗兰克在国立医学研究所工作,这个研究所位于伦敦北面的米尔山。霍金的全家原来住在海格特附近的汉姆斯特德,那里离霍金父亲的单位很远,需要穿梭在两个城市之间,为了工作和生活的方便,他们选择了搬家。为了能有个永远的家,让孩子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霍金的父母买了一幢不错的房子,这幢房子位于圣奥尔本斯的教堂城,教堂城离米尔山以北大概有十英里的路程,离伦敦中心以北有二十英里的路程。
霍金的父母很喜欢这幢房子,那是一幢维多利亚风格的房子,看起来就像一位优雅的女士。当年,霍金的父母没有多少钱,攒的钱都买了房子,因为搬家之前就装修了房子,自从住进那幢房子一直到霍金的父亲弗兰克去世,期间再没有装修过。为了不让房子看上去很古老,弗兰克的办法就是每年都给房子刷油漆,这个主意看上去还不错,周围的邻居们从外面看去,这还是幢新房子。
1985年,霍金的父亲弗兰克患上了重病,去世的前一年,他把房子卖了出去。很多年后,霍金又看到了那幢留下他童年记忆的老房子,让他惊讶的是,可能因为这幢房子当初建造得非常坚固,一直都没有被重新修整过的痕迹。
房子里面竟然还有为用人准备的房间,霍金在食品储存室里发现了一块指示板,上面标注着哪个主人会在哪个房间按铃。霍金觉得这个指示板放在家里是没有用的废物,那时候,他的父母是没有钱雇用人的。霍金住在以前女仆居住的房间内,形状是L型的,霍金之所以会选择这间,那是因为他的表姐萨拉说,他们可以在房间里开心地玩耍。而且这个房间最吸引霍金的地方是,窗外有个自行车棚,他可以打开窗户爬到自行车棚上,然后再从车棚顶部返回。
成年后的玛丽回忆起哥哥霍金的这段童年往事时,说:“斯蒂芬曾经计算过,共有11种进屋的方法,我只能找到其中10种,迄今仍然不知道这第11种是什么方法……他是比我强得多的攀登者,但我不清楚哪里还可以进入。不可能是门廊的上方。这个门廊在当时就已经相当腐朽了,上面有许多玻璃,门后面是温室,它在那时候就差不多已经败坏了,每次刮风的时候,总有一些玻璃片被吹落下来。”
霍金和表姐萨拉的关系一直很好,后来萨拉成了医生并且和一名精神分析学家结了婚。他们都喜欢乡村生活,所以选择在哈彭登居住,他们的房子竟然和霍金父母购买的房子很相像,两家离得很近,霍金有空的时候,就会坐着公共汽车去看望他的表姐。
圣奥尔本斯在中世纪的时候曾经辉煌过,这里的修道院当时是大不列颠最富有的修道院。关于圣奥尔本斯,霍金在他的自传里描写得更加详细:“圣奥尔本斯自身紧挨着维鲁拉米恩古罗马城废墟,后者是不列颠仅次于伦敦的最重要的罗马人定居地。它是环绕着圣奥尔本斯的圣陵修建的,据说这位罗马百夫长是在不列颠因信仰基督教被处死的第一人。修道院遗留下的一切就是非常大并相当丑的教堂和陈旧的入口建筑物,后者是我后来入学的圣奥尔本斯学校的一部分。和海格特或者哈彭登相比,圣奥尔本斯有点乏味和保守。我父母在那里几乎没有朋友。”
在这个基督教盛行的城市,到处都能见到教堂和陈旧的建筑物。后来霍金就读的圣奥尔本斯学校,也总有一些保守的作风。在圣奥尔本斯,霍金的父母没有一个朋友,除了工作和家庭,他们看起来是那样的孤独。这也不能说是因为霍金父母不合群,而是在这座城市,知识分子很少。
懂得一点社会学的人都知道,社会是按照群体来划分的。由于霍金的父母是知识分子,他们周围的邻居都不是知识分子,所以,他们和周围的邻居们就很难进行深层次的交往和沟通。这也正是中国人经常说的一句俗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霍金就曾说过:“我在圣奥尔本斯的学友的父母总无人称得上是知识分子,在邻居们的眼里,霍金的一家人是古怪的。”
在自传里,霍金谈到童年在圣奥尔本斯的生活的时候,他是这样写的:“我们家在海格特似乎是相当正常的,但在圣奥尔本斯我以为我们肯定被认为是古怪的。我父亲的行为加深了这种看法:只要能省钱,他对外表毫不在乎。他年轻时家里非常贫困,这给他留下了长久的印迹。他不能容忍花钱图自己舒服,甚至在以后岁月里他能做得到时也依然如此。他拒绝安装集中供热,尽管他冻得很难受。他宁可在通常的衣服之外罩上几件毛衣和睡袍。可是他对别人却异常慷慨。”
霍金到了该上学的年龄,父母送他到高等女校读书——那时候的女校也接收10岁以下的男孩子。在很多年后,简在写回忆录的时候,是这样概括霍金的这段人生经历的:“我7岁时进入圣奥尔本斯女子学校,成为一年级的学生。有一段时间,隔壁教室靠墙边的位置常常坐着一个少年,一头松软的金黄色头发……我从没有和他说过话,他当然也从来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不过,我的记忆是很准确的,因为斯蒂芬那时确实在那儿读了一个学期,然后进入几英里外拉德莱特预备学校。”没有人能知道霍金是否喜欢这所学校,他只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学期。他的父亲去非洲旅行了,这次旅行的时间是四个月。霍金母亲知道后,做出了一个决定:她要带着霍金和两个女儿去位于马略卡的西班牙岛上看望她的学友贝里尔。
霍金母亲的学友贝里尔嫁给了一个诗人,住在一个村庄里,那个村庄名叫德亚。二战结束已经有五年了,但西班牙的政权仍然掌握在独裁者的手中,这位独裁者执掌政权达到了二十年。当年,霍金的母亲带着三个未成年的孩子,乘坐火车和轮船到达了马略卡。在马略卡,他们居住的房子是租来的,周围是绿树和大海,环境优美,空气清新。这里没有学校,但难不倒霍金的母亲。霍金母亲的学友贝里尔有个儿子威廉,也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两位母亲商量了一下,就请了一位私人教师来教他们学习。遗憾的是:这位私人教师是贝里尔丈夫的学生,他的兴趣和爱好是为爱丁堡节写剧本,他根本不喜欢教孩子读书。看到霍金和威廉闲着没书读,私人教师就让他们每天读圣经,还要按照圣经的内容写文章,目的就是为了让两个男孩知道英文是最美的语言。
霍金后来说:“在我离开之前我读了‘创世纪’全部和‘出埃及记’的部分。从这次训练中我学会的一个主要东西是不能用‘以及’开句。”
这种枯燥的语法学习对两个儿童来说,简直是受罪。霍金向教师提出:圣经中大多数句子都是以“以及”开头的。教师给出的答案却是:“从詹姆斯王之后英语已经改变。”
霍金哭笑不得地说:“既然是这样的,还有必要让我们读圣经吗?”
再争辩也没有用处,一切还是照样进行。私人教师继续写他的剧本,霍金和威廉继续学习圣经,然后围绕圣经写文章。更重要的是,当年,威廉的父亲对圣经中的象征主义和神秘主义非常热衷,即使霍金再能争辩,也是无能为力的,没有人能够帮助他们,包括他们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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