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郡太守与吴县县令先后赶到。
刘欣吸取上次在京兆尹府门前的那次无法证明自己身份的尴尬,这次离京前特别带上了皇帝信物,不然在这么个离长安N里之外的地方,地方官员的级别都不够资格见到皇帝的尊荣,要想找个证明人那是相当困难的,到时候被人以假冒皇帝的罪名判刑,然后打个半死,那可就亏大了。
刘欣向太守县令出示了信物,证明了自己的身份。
两人立刻吓得全身发抖,面色惨白。
刘欣明白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第一要务是让饥民们赶紧能吃上食物。
谁知道,太守坦言,连年遭灾的不止吴县,其会稽郡下辖的曲阿、乌伤、毗陵、无锡、丹徒以及娄县,情况相差无几。
刘欣追问,灾情如此严重,为何不上报朝廷?
太守解释了原因,居然是不想为皇帝增添烦恼,所以才把事情强行压下来。
刘欣不知道说什么好,也就暂时没有追究太守的责任,而是紧急安排与会稽郡相邻的丹阳郡调拨粮食,并日以继夜运至会稽郡郡治吴县,再转运至会稽郡下辖的几个县。
会稽郡的百姓手捧到粮食的那一刻,无不感谢圣恩,称颂皇恩浩荡。
对于之前老农口中所说的赋税猛于虎一事,刘欣一直放在心里,并向太守了解了一下。
了解下来的情况的确是,赋税之重,令人砸舌。
田赋:也称田租,按田地征收实物税--粮食,高祖初年,田赋的税率定为什五税一(田地里所出产的粮食,要按照每十五斤缴纳一斤的税率缴纳公粮),但这一税率只执行了三年,就上调至什税一(每十斤缴纳一斤),相比较秦朝,那还是好不知道多少了(秦朝的田赋高达恐怖的三税二,收三斤就得缴纳二斤,田少的,等于给政府在瞎忙活),惠帝即位后,又下调田赋至什五税一,文帝二年,减收一半田赋,到了第十三年,直接免除田赋,景帝即位,又恢复田赋,税率定为三十税一(三十斤缴纳一斤),武帝即位,为弥补抗击匈奴战争的军费支出,又大幅提高田赋至什税一,元帝即位后,又恢复为三十税一。
口赋:向七岁至十四岁的少儿征收口赋(少儿人头税),每人每年二十钱,口赋属于皇室收入,归少府管理。武帝元狩四年,为弥补抗击匈奴战争的军费支出,将起征年龄提前至三岁,在原口赋二十钱的基础上,再附加三钱以补军费不足。元帝即位后,恢复为七岁起征,但税额未减。
算赋:向十五岁至五十六岁的成年人征收算赋(成人人头税),每人一百二十钱为一算,算赋数额为每人每年一算,算赋属于政府收入之一,归司农寺管理。为鼓励户口增长,提倡早婚,女子年龄十五岁至三十岁还没有出嫁的为五算,即算赋五倍于常人,为六百钱(难怪古人都说,女儿是赔钱货,想想看,的确如此,如果家有三五个“剩女”,就等着破产吧!)。
口赋与算赋的征收时间为每年八月,先由地方官吏按户登记人口,核实年龄,编成户口簿,再征税。
更赋:也称徭役,二十岁至五十六岁的男子,都要服更赋。更赋包括更卒、正卒、以及戍卒三种劳役或兵役。
更卒是指农民每年要为地方服一个月的劳役(义务劳动),亲自服役的,叫做“践更”,如果不愿意亲自服役,可缴纳三百钱由官府雇人代为服役,此种出钱雇人服役的办法,叫“过更”。
正卒是指正式服兵役,男子年龄在二十岁至五十六岁,必须为国家服兵役一年,服役完后便可回家,但遇有战事,还要临时被征调,数年不能归,如果不愿意亲自服役,可缴纳二千钱,由政府雇人代为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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