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杨小姐一说,小沙暗自庆幸,还好不是公司里的人,是杨小姐,那这样的话,就算了吧。好歹是白辰曦家叔伯的女儿,怎么也要给叔伯的面子不是。
不过,他还是计算错了,白辰曦长这么大就不知道面子是什么东西。
只见白辰曦转过头,扬了扬眉,面色更沉了,伸出手指比了个“一”字,伴随着手势说到:“一次,认识我的人都知道得罪过我三次的人,我不会让他再有机会出现在我可以见到的任何地方,这是第一次。”
三次的得罪,已经算数量多了,毕竟白辰曦虽然年龄未满三十,但是混迹商海可是从小就随了他爹,十五岁便开始崭露头角,除了中间有两年抽风跑到C突击队折腾一下外,也有十年了。
若只是一两年的少董,可能脾气会爆些,就像李承翰。但白辰曦都混了十年了,脾气也沉淀了许多,所以一次得罪了他,就要让人消失,未免太不宽容了。
而且得罪这种事有大有小,也全凭白辰曦心情定义,万一只是一个小错误不经意的得罪,他就处理太利落的话,难免会落下小肚鸡肠、丧心病狂的名号,确不是四绅士所为。
白辰曦说的话,这位杨小姐是知道的,她并非今天才认识白辰曦,毕竟是世交,先前也总有机会见到,也正因为先前就认识,便对白辰曦有些小心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