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迪说道:“曹塔玛当场不给情面,放在以前,我们肯定要掀桌干架,奈何对方人多势众还有凶器,我只能忍下一肚子怒气。他得寸进尺,还指着我骂了一顿,还扬言再不给他一个答复,就喊人做了基哥。形势比人强,我能有什么办法。这个时候嘴硬只会让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我好说歹说,低声下气,才平息他的怒火。我说中午必定给一个满意的答复,他才满意地坐下来。”
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这个时候‘靓坤酒楼’老板坤叔进来,他拿着一壶酒,他敬曹塔玛一杯,曹塔玛给他面子,喝了一杯。我之所以选在洪坤那里,就是看中坤叔在那一带的影响力,我通过很多关系才请到他出马。”
肥仔聪补充道:“坤叔全名叫作洪坤,绰号靓坤。坤叔年轻的时候手持一把西瓜刀从街头砍到街尾,身中四十多刀都不死,还将死对头捅进医院大修三年。如此强悍,被道上兄弟称为‘不死战神’。他当年的威水史,说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后来退出江湖,开了‘靓坤茶楼’,过起平淡的生活。”
洛奇问道:“是不是洪坤出马,曹塔玛给洪坤面子,放阿基一马?”
吴迪摇摇头,说道:“不是,事情并没有往我预想的方向发展,反而更加恶劣。当坤叔提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时候,曹塔玛的脸色是阴沉的。他说如果不是给你洪坤面子,换作是其他人,他早就让这个不知好歹的人当场躺下。坤叔几十岁了,火气依然不改当年,看到曹塔玛出言不逊,他就怒了,当场拍桌子,呵斥曹塔玛不顾江湖道义云云之类的话。”
肥仔聪补充道:“当时气氛很紧张,洪坤那边也有十几个人,双方对峙,连凶器都露出来,大战一触即发。”
洛奇和宋中基听到这里,都显得格外紧张,想不到事情会变成火爆对峙。
“后来有没有爆发冲突?”洛奇小心翼翼地问道,他不想看到更多人牵连进去。想不到洪坤因江湖道义就仗义执言,现在很少有这种人了。
江湖,在信息化时代,早已变得模糊。出来混,讲道义就被年轻一代斥为老顽固。港真,不是江湖变化快,是老一辈没有改变传统观念罢了。
江湖,终究在发展,一代新人换旧人就是这个道理。
吴迪说道:“眼看就要爆发冲突,洪坤突地扯掉衣衫,光着膀子,露出一身疤痕。顿时,全场哗然,连一向狂妄的曹塔玛都震惊不已。伤疤就像一条条泥鳅依附在洪坤身上,让人看得毛骨悚然,当时第一个感觉这种人怎么还能活着。我这样说,你们是无法感受到那种视觉冲击的,只有亲眼目睹,才能感受那种死亡的气息。”
肥仔聪补充道:“坤叔亮出那一身伤疤,我差点就吓瘫了。我发现曹塔玛不少马仔都吓得直打哆嗦,有人还呕吐起来。那一道道伤疤,见证了那个混乱时代,也让鄙视那个年代的年轻人看到了那个年代有多恐怖。”
洛奇和宋中基脑补洪坤身上的伤疤,最后都倒抽一口冷气。
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体无完肤!
中那么多刀都不死,NBA里也有这种硬汉,那个人就是波士顿凯尔特人名宿、绰号真理的皮尔斯。当年他在夜店被人砍了11刀,拉到医院进行大手术。所有人都认为他就此告别篮球,孰知他一个月后出庭,还代表凯尔特人打了一个赛季的比赛,并成为了球队的得分王。
吴迪喝一口啤酒,想起洪坤身上的伤疤,至今心有余悸。如果一个人的极限是什么,那么可以参考洪坤。
他说道:“曹塔玛应该知道坤叔的过去,忙叫手下收起凶器,坤叔也叫自己人收起器械。曹塔玛亲自给洪坤倒了一杯酒,说了几句好话,原本盛怒的坤叔也冷静下来。”
肥仔聪补充道:“坤叔是一个讲道义的人,曹塔玛倒酒,就意味着承认错误,他没有在此事上咄咄逼人,只是让曹塔玛要顾及江湖道义。”
“好!”洛奇和宋中基为洪坤拍手叫好,纵横江湖数十年,那份胆识与能耐,岂是曹塔玛之流比拟的。
洪坤,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见惯江湖腥风血雨,曹塔玛区区一群人,还真吓不到洪坤。
敢当着曹塔玛面拍桌子,就知道洪坤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吴迪说道:“坤叔真的是一个仗义之人,他对曹塔玛说,看在他的份面上,不要刁难这些年轻人。曹塔玛对他说,只要这些年轻人满足先前的要求,过往一概不究。”
肥仔聪补充道:“当时两人好说好谈,气氛也就缓和起来。坤叔不愧是老江湖,没有当场叫吴迪将一百万交给曹塔玛,而是要求曹塔玛中午将人带到这里,到时候满足两个要求再放人也不迟。曹塔玛觉得可行,就答应下来。坤叔亲自斟满两杯酒,两人碰杯,一饮而尽。谈话就这样结束了。”
听到这里,洛奇和宋中基紧张的心情才放松下来,唯一不解的是,既然满足曹塔玛两个要求才能放宋中基回来,现在宋中基出现在这里,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于是,洛奇问道:“是不是曹塔玛相信坤叔的信誉,先放阿基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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