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嚯,刘三哥家财万贯一表人才,有什么配不上的。这将军千金虽有千般好,但一样不好,便足以让人退避三舍。”
“黄兄果然是读过书的人,这退避三舍又是什么缘由。”
被叫做黄兄的人,大约是酒喝多了,大着舌头毫无顾忌的说:“嘿,诸位这就不知了。这将军千金在汝州那可是赫赫有名,才十二岁就嫁人冲喜,当夜直接将新郎冲死,三天不到就被休了。”
“什么?谁人如此大胆,竟敢让将军千金冲喜!”
“这事儿说来话长,周将军以前也是白丁,靠着战功拼的前程。可他家中妻儿老小并不知情,所以……嗐,不能说,不能说啊。”
姓黄的嘴上说不能说,附近几桌客人全都听到耳中。
何士及心中狂喜,忍不住多喝了两杯。
倘若将军千金,真的有这么一桩过往,或许他还真能攀上这门富贵。
别人或许在意寡妇再醮,何士及可不介意。
有一个将军做岳父,他的仕途定然能顺顺利利。
娶了周千金做妻子,再纳了表妹做美妾,其乐无穷也。
他想到这儿,端着酒杯到隔壁桌,笑着搭讪:“几位大哥看起来好生面善,小弟最喜听南来北往的杂事,不知能不能拼桌畅饮。”
何士及人长的斯文俊秀,又主动点了好几道菜请客,姓黄的行商大大咧咧的邀他坐下。
经过一番攀谈后,何士及更确认了,将军千金周安乐在家乡的确有一遭不光彩的过往。
没多久,将军府来人将何士及请了过去。
他心中存了野望,待人比往常更谦逊三分,在将军府口碑还不错。
何士及本以为,到了将军府很快就能见到传说中的千金小姐。
哪知他人在前院,小姐在后院,两人很难有交集。
好在何士及打听到,安乐小姐时常出门,带着丫鬟在坊市买东西,最喜到书肆淘书。
打听到这一点后,何士及时常借着温书的名义,在出府的必经之路上摇头晃脑吟诵。
旁人只当他热爱读书,又怎知他一心想要攀龙附凤。
“小姐,慢点,等等杏儿。”
杏儿不知自家小姐,天天哪来那么大精神头,永远神采奕奕不知疲倦。
天寒地冻,她只想裹得严严实实,在屋里烤炭盆。
偏偏小姐一门心思出去逛坊市,每次都要买许多东西回来。
也多亏这是在西南,听说京城还有南边的千金小姐,可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
“……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夏,齐人歼于遂……”
终于邂逅佳人,何士及一边大声诵书,一边用余光打量舒安歌。
这一看之下,他只觉目眩神迷,一颗心都快要飞出去了。
美人穿着石青色绣花袄裙,外面罩了大红羽缎面白狐狸皮的鹤氅,足下蹬着云红色香羊皮小靴,贵气逼人容光四射。
她玫瑰色明净的脸蛋上,生着一双仿佛藏了幽深潭水的清眸,柔软纤细的腰肢,让人想起五月春光和新开花朵的青春朝气。
她美的天真无邪,明眸皓齿不施粉黛,胜过无数庸脂俗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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