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当事人,来自白金汉郡的汉普顿先生,抗缴的是非法的税收,因而他的行为非但无罪,反而是光荣的。过去王国在面临危险的时候,先王们首先要求得到补助金,然后经过议会的批准。而国王直接要求臣民缴纳税收,并且向臣民宣布这是他的权力,这是极其罕见的行为。我们有理由怀疑国王不经议会同意,借口保卫王国,侵犯臣民的财产。如果国王陛下无法取得议会的同意,我的当事人建议国王陛下应当尽早取消征收船税,以保证王权的威严。”
辩护律师圣约翰在经过和法官的辩论之后做出总结。
他的话语落下,法庭里面响起陪审团、听审团众人的窃窃私语。
许多和汉普顿持相近看法的乡绅贵族被圣约翰的辩词打动,他们不反对查理一世享有王权,但是必须要通过议会来行使王权。
“真是精彩绝伦的辩驳,不知道国王陛下和法官们会如何反击,如果他们不能够找到合理的理由,那么汉普顿将会胜诉,对于我们而言似乎也是一件好事。”克伦威尔等乡绅贵族耐心地听完了辩护律师和代表查理一世的法官之间的辩论,很显然圣约翰占据了上风,议会的传统让查理一世很难越过这个沟壑自由决定税法。
“请保持肃静、肃静!”法官敲打案台,及时遏止了法庭内的喧哗。
十二名法官宣布暂时休庭,以便他们做出最后的判决。
几乎所有的人都在焦急地等待法庭做出的判决。
终于一个法官被其余十一名法官选为代表,向众人宣布法院的最终决议。
“不列颠之法律有两条法律公理,其一,‘整个国家信托于国王的人格之中’;其二,‘国王不能为非’。据两条公理,国家之主权只能够信托在国王一人,而不是议会。只有国王自己能够决定战争与和谈、召集和解散议会。整个国家的公共利益寄托于国王的职位和公共角色之中,因此在紧急状态下,国王有纯粹的权利要求臣民为提供补给以抵御外敌,而臣民只有纯粹的责任服从国王。船税便是国王为了抵御外敌而在特殊时期要求臣民提供的补给,这个特殊时期因为复杂的海外形势而显得过长,以至于有常态化的趋势,但是一旦特殊时期解除,则船税自然会解除,不应当视为需要经过议会批准的常规税种。”
“据以上叙述,我们十二名法官经过慎重的考虑,有七人完全支持国王享有特殊时期的征税特权。因此,此案汉普顿先生败诉,船税仍应继续征收,汉普顿先生应当及时补缴税款以及相应的罚金。”
十二名法官做出最终的审判之后,下方不少人哗然一片。
在辩护律师半压倒性的辩论下,却有七名法官完全支持查理国王,其他法官虽然有人提出了质疑,不过在少数服从多数的前提下显得无济于事。
旁听的乡绅贵族们听到这个结果,包括克伦威尔在内的人都感到失望。
汉普顿的抗税行为和寻找杰出的律师为自己辩护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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