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肯定觉得我作天作地作空气,把日子过得一塌糊涂,还让他们心累。
而我有苦难言。
虽然今天上午已经证明洪秧的死不是我亲手造成的,但我心里明白,归根结底,还是怨我,怨葛言。
法律上我无罪,但道义上我自觉我还是个罪人。而就像葛言说的那样,他本意是想制造一场误会,想把两个对他纠缠不休的人一起收拾掉,而不是让洪秧遭到实质性的伤害,但他也难辞其咎。
我们都是罪人,我打算活着像洪秧的父母赎罪,用余生去求得洪秧父母的原谅。
我怎么能没心没肺的和葛言在一起呢?
我们就该老死不相见,一辈子孤独终老,这才对得起良心。
我已经很久没哭了。
前些日子等待开庭时,我每分每秒都想哭,但我觉得自己没资格流泪,总是把眼泪憋回去,让它烂在心里。
而今晚,那些憋了很久的情绪一有了出口,就全被释放了出来。我几乎是哭到了天亮,第二天眼睛肿得只剩一条缝。
我不想让家人担心,做了冰敷后就用墨镜戴上,吃午餐时假装咳嗽了几声,说我有点感冒了,今天想在家里休息。
我爸妈很疼我,吃过早餐后就带着旭旭吃去逛街了。
我把网上搜罗到的能消肿的方法,挨边都试了一次,但效果还是不佳,看来今天一整天都不能见人了。
午餐时我妈回来了,给我炖了土鸡汤和熬了玉米粥,说特意做得很清淡,让我多吃点。
我虽然没胃口,但为了不让他们过于担心,还是起床去吃了点。
我爸打量了我好几眼,忍不住说:“在家里还戴着墨镜,黑不溜秋的你不难受啊!取了吧,感冒又不是靠眼睛传播的。”
我妈立马用胳膊肘拐了我爸一下,又朝他使了使眼色,看来她猜到我戴墨镜的原因了。
但我还是硬着头皮说:“我眼睛有些红,我怕吓到旭旭。”
我爸接收到我的信号,没再追问,反而说可能是结膜炎犯了,吃了饭去给我买药。
第二天眼睛顺利消肿,我不想让这种事再次发生,以后便没有再哭过。
我开始早起早睡,每天准备一日三餐,做家务,带旭旭去附近逛一逛。这种生活没有任何技术含量,但却很安逸舒适,若不是家里的经济大梁得由我抗,我真想一辈子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下去。
过了半个多月后,我开始合计着工作的事了。原本我不想回上海的,想在家里开个小店过日子,但我想替洪秧完全尽孝的任务,就必须回上海。
我回上海前和周寥通了电话,他说欢迎我回去,我的岗位还在,直接上班就行。
我之前的事,公司人尽皆知,我不想受人指指点点,更不想让其他员工因周寥特殊对待我的事不爽影响工作,便坚持要辞职。
周寥挺担心我的:“你辞了工作在上海怎么生活?”
“重新找吧,实在不行就创业,从小本生意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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