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有志和他的同伙被捕了,被定为F革命事件,五个人均被定为现行F革命,父母均有违法乱纪的事实。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自己的治下是这么的污泥浊水,自己的队伍是这样的鱼龙混杂,混入了这么多的地痞流氓。拉大旗作虎皮,利用手中的权利谋私利,为了蝇头小利不惜杀人害命。
犯罪分子为了卖点破铜烂铁,不惜盗取军用通讯电缆,直接切断边防部队与国防部的联系。
校园暴力,拉邦结派,组织流氓小集团,侮辱调戏女学生,煽动学校与学校的对抗,挑起学生与学生的冲突,打群架,抢地盘,争老大,草菅人命,偷盗抢劫,强奸妇女,无恶不作。
拔出萝卜带出泥,捂是捂不住了,上边的压力大,下边群众的呼声G县领导慌了,连开了三天会,决定动个大手术,全县开展彻底清查漏网之鱼活动,无限上纲,能上多高上多高。
F革命杀人犯:首犯洪有志,高中学生,年满十八岁,父母系国家干部,家庭出身中农,本人成分学生。
洪犯有志,捕前系县中高一甲班学生,该犯资产阶级思想严重,在校期间一贯流氓成性,拉邦结派,欺男霸女,调戏、侮辱、引诱、强奸女同学,在一次强奸女同学中,由于女方奋力反抗,终未得逞。严重地影响了妇女的身心健康。更为严重的是,亲自组织并参与了,人人皆知的,在汽车站发生的F革命杀人事件,在受害人昏迷倒地之后,又冲上前猛踏受害人腹部致使受害人吐血不止,并踏断受害人三根肋骨。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对于这种疯狂残忍的以杀人取乐的F革命杀人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洪有志被押回学校进行批斗,并把他的犯罪事实公布于众,让群众公开参与审判意见。
洪有志低头站在台上,胸前挂着大牌子,上写“F革命流氓杀人犯洪有志”并在洪有志三个黑字上,打了个大大的红叉,再看其人,完全没有了昔日的风光和骄横。
左右两边各有两个和他一起来的罪犯,其中就有两个同伙。再往两边是四个陪斗的,在犯罪边缘徘徊的坏学生。
学校早就安排同学们准备好了批判稿,同学们穿梭一般,踊跃上台发言,奋力的抨击着犯罪分子的丑恶嘴脸和犯罪的行径。并在“群众公开参与审判意见”的表格上,填写上:“全校师生强烈要求判处洪有志死刑,立即执行!判处另外四个同案犯死刑,立即执行!”
学校还安排了范永丽上台控诉流氓洪有志对她的引诱、调戏、侮辱和强奸。发言稿还是教导处帮她起草的。
范永丽在台上,痛哭流涕,悔恨不已,泣不成声地将洪有志如何引诱,如何调戏,怎样侮辱怎么强奸,都说了啥话,咋问的咋答的,在什么地方吻的,吻了什么地方,摸了那里,怎么摸的,摸了几次,每次摸了多久,和被强奸的详细经过一一作了控诉。
一个被侮辱与被迫害的女人,一改往日花枝招展的身姿,和那莺歌燕语的嗲嗲声音,像一个被扒光了衣服的**,毫无遮掩的,在全校师生面前哭诉着那个流氓恶霸对自己所做的犯罪行为。
泪水冲刷掉了她身上被那罪犯留下的污浊,控诉使她摆脱掉了资产阶级思想对她的困扰。
洪有志的父母,没有教育好子女,也与自己的思想品质有关,平时不努力改造世界观,致使其二人资产阶级思想严重,极力追求资产阶级糜烂的生活方式,偷拿国家物品,多报差旅费,多报加班费,非法倒卖国家计划物资牟取暴利,并以次充好,贪污差价,实属干部队伍里的败类,国家的蛀虫,应在彻底清理之列,开除组织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公职,逮捕法办。
工人民兵指挥部当天值班队长,一贯勾结社会流氓团伙,并收取钱财,刁难欺压人民群众,私自罚款没收物品,在原单位勾结盗贼监守自盗,调戏、侮辱妇女,乱搞男女关系。刑讯逼供制造冤假错案。予以逮捕法办。
肃清工人民兵中的败类,该开除的开除,该劳教的劳教,该法办的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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