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又用一种现代的视角去解析师徒四人的现代生活,这不正是战士失去了对手的疲怠和无可着落吗?说师傅经常寄卡片来问候,说八戒手机老是不通,好色本性却依旧,说沙僧植发治好了秃头,都有了论及婚嫁的女友……这些不都是日常的琐碎吗?昔日的英雄神仙,如今都变成凡人,也要平平淡淡的过起居家的日子了。面对这些,过去就争强好斗的孙大圣该怎么办呢?都说鲁迅写《奔月》是对先驱者未
来命运的思考,那么这些英雄的未来生活到底要如何继续呢?沉沦于时间,败给了寂寞,却又不甘寂寞,先抑后扬,从铺垫悲哀到引向奋斗,总体带着一种让人积极向上的感觉。
如果要让我活,让我有希望的活,如果要让我活,请给我快乐苦痛,我从不怕爱错,就怕没爱过。
寥寥几句,却是能将人内心深处最为柔软的地方给触动,给人无尽的动力,而最后一句更是点睛之笔,如果能有一天再一次重返光荣,记得找我,我的好朋友。
只是一句话,便是能让一些情绪比较脆弱的学生潸然泪下,用积极向上的词眼,描绘出让人悲哀的悲哀感觉,却又不会让人从悲哀之中沉沦,而是在黑暗之中寻求光明。
立意就比叶阳高不知道哪里去了,只要是稍稍在文学上有一点儿常识和认知,都知道两者的差距已经可以说是天与地之间的差距了。
秒杀!
那些之前还觉得杨羽根本没办法和叶阳比的人这会儿也有些同情叶阳了,毕竟这差距实在是太悬殊了,那些原本是叶阳死忠粉的人,这会儿也找不出什么词语去贬低杨羽来抬高叶阳了。如果两边实力差不多,甚至叶阳只比杨羽差一点点,那还可以借助着舆论,好好抗争一下,但这差距简直就是天和地之间的差距,这要是跳出来去说叶阳比杨羽好,杨羽写的就是垃圾,估计别人都以为你
是个傻子。而此刻,在高二三班,一名披散着头发的男生在看完校刊后,也不由得抿了抿嘴唇,“这个杨羽,果然有意思,这种押韵手段,这一首诗,完全可以用来当歌来唱,就歌词方面,这绝对算是一流的水平,就
算是放在诗的层面去讲,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果然没有看错他啊,没来音乐社真的是可惜了。”男生正是音乐社的社长,他叹了一口气,知道这会儿说什么都晚了,不过他也没有过多的感觉到遗憾。这么多天,他也差不多清楚杨羽这个人了,说杨羽看不起人也好,孤僻也罢,从这段时间来看,杨羽的确是没有想要加入任何社团的意思,算起来,篮球社被杨羽给间接性的直接弄得重整,而文学社的社
长叶阳这会儿也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杨羽鞭尸,学校四大社团除了书画社的人之外,自己音乐社的下场居然是最好的?
“这是个什么样的妖孽啊。”男生苦涩的笑了笑,彻底断绝了拉拢杨羽的念头。而另外一方面,姜红芍也正怔怔的看着面前那带着墨水香味的校刊,看着校刊上面印着的字,半天没有说话,她知道这场战斗胜负已分,相对于那首《梦与行走》,庄雪其实更喜欢这首《悟空》,不仅仅
是这首更好懂,而是她仿佛根据这首《悟空》上面写的内容,联想到了杨羽。
她想起那个脸上总是带着阳光笑容的少年,眼眸深处却有着不符合自己年龄的深邃。
她想起那个身上总是带着神秘色彩的少年,每次自己都以为对方不行了,可对方总是能用一种碾压的姿势将一切困难都碾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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