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城七中好啊,我在那朋友特别多,你到时候要是被欺负了,你就报我王十一的名字,绝对没人敢碰你一根汗毛,如果有的话,你打电话给我,我当天就杀去蓉城给你报仇!”王十一这会儿也是拍拍胸膛
开口说道。
正如余青瓷说的,她是土生土长的米城人,王十一也是一个土生土长的蓉城人,虽然他户口本上填的是首都,但他却在蓉城生下来,并且度过了自己的整个少儿时期,说他是半个成都人也不为过。
杨羽知道王十一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自然不否认王十一在蓉城的影响力,从他来米城,蓉城还有不少公子哥跑来米城找他玩就可以看得出来,这小子以前在蓉城,绝对也是个混世魔王的主儿。“你以为青瓷是杨羽那种惹祸精啊,还被欺负。”司橙这会儿也白了王十一一眼,旋即也是拉着余青瓷的手,开口说道,“别理会这傻子,脑子里就是打打杀杀的,你到蓉城肯定会很孤独,这样吧,我给你介
绍个朋友,七中高一十三班的黄仙儿,你别看她名字听起来有点儿奇怪,跟个神棍似得,但她真是个很不错的朋友,你到时候接触了就知道了。”
到最后,这场饭局就成了司橙和王十一给余青瓷讲关于蓉城七中里面的事情,他们也把自己的关系网慢慢的都说给了余青瓷听,不说余青瓷最后能不能用得上,但这也是他们的一种关心的手段。
余青瓷也感受到了这一点,只觉得自己心里暖暖的,空闲的时候,她看了一眼依旧坐在一旁微笑着的杨羽。
也是因为他,自己才接触到了面前这些温柔的人儿啊。无论怎么不舍,余青瓷最后终究还是要走,离别会上,司橙这个傻丫头抱着余青瓷哭的成了泪人儿,对于司橙而言,余青瓷其实是她这些天来最好的朋友了,她的交际圈其实也不大,一个是总是长不大的少年,一个是整天面瘫一天说不出几句话的哥哥,这也是为什么,在知道杨羽早上晨跑后,她会那么开心的拉着杨羽进行那地狱式的训练,而余青瓷,是司橙唯一一个可以交心的对象,现在连余青瓷都走
了,司橙当然难受了。
这意味着,以后她一个如花似玉的可爱小女生,以后要面对三个不解风情的抠脚大汉。这是司橙所不能接受的,但心高气傲的她也并不觉得别人谁有能够和自己做朋友的资格,她不像是余青瓷这种,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想法,她只是单纯的挑朋友,所以能够成为她的朋友,都会特别幸福,她
平时不交朋友,一旦有朋友,那自然也是掏心掏肺的。本来司橙觉得海王还有一个姜红芍也有资格当她的好朋友,毕竟接触了几次下来,觉得姜红芍为人处事什么的都很不错,但姜红芍也喜欢杨羽,这就是余青瓷的情敌,司橙这丫头在站队这个角度,完美的
继承了自己家族优良传承,她既然选择了站余青瓷,自然不可能再去和姜红芍做朋友了。
一想到这儿,哭的跟个傻子一样的司橙就扭头瞪了杨羽一眼,本来正在喝闷酒的杨羽这会儿也有些莫名奇妙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又惹了司橙这个混世界大魔王了?
最后的离别,虽然事先大家都说好了不要悲伤,但到了最后快要离开的时候,终究还是染上了伤感的色彩。
是啊,米城到蓉城的距离不长,但那是对于成年人而言的,对于他们这些身不由己的少年们,米城到蓉城的距离,已经很远很远了。
最起码,能让人感觉到伤感。
杨羽一路只是笑着,但笑着笑着,看着看着,鼻子却也不由得有些酸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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