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门魔法,引起与会者的热切关注,纷纷邀约与他们私下面谈,打听这项技术。
印、日两地,本来就有很深等级文化,巫师在当地原本就是高人一等的存在,他们不把麻瓜当成人,早在保密法签署前就存在,他们的计划没有任何出乎意料的地方。
他们的提议毫无疑问的被几家联合否决了。因为最重要的几家都还没拿出自己的计划,什么时候废除法律,得按照他们的意思来。
“这些混账东西,一点也不考虑别人的处境。”姚仁跟在菲尼克斯旁边,近几天他父亲身体每况愈下,他常常以姚宏代表的身份参加会议。
“让我感到意外,你们居然会为麻瓜考虑。”菲尼克斯和他走在街道上。
此刻没有什么行人,周围很是寂静。城市里大量涌入的巫师,挤占了整个城市的生存空间,不是每个家族都能在万邦城拥有自己的一小片私人区域。他们只得住旅馆,造成现在市议会只能让游客住大街,这可不是待客之道。这几天除了本地居民和与会者,很少看到游客的身影,整个城市也冷清了不少。
“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他低着头。
这不是向菲尼克斯表示恭敬,而是担心菲尼克斯施展摄神取念咒。自从菲尼克斯击败伏地魔后,佩佛利尔在小圈子里大肆宣扬,菲尼克斯的强大。伏地魔春秋鼎盛时期,国际巫师社会对食死徒也进行过围剿,对于新生代黑魔王,国际巫师高层们都有清醒的认知,对于击败他的菲尼克斯,也就更加恐惧和担忧。
“我记得你们有句成语,叫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你这么干过不是吗?那个叫——反正是个皇帝,跪着求你们,请你们发兵救他国家,可你们没管。”
“时代变了。”姚仁说的轻描淡写,“当时,我们要观察麻瓜社会形态。现在,要想办法和平共处。”
“说得对。”他说,“你约我出来,有什么事情不妨直说。”
“不是公事。”姚仁从袖子里拿出一个小礼盒,“听说您妻子生日,我准备了一份礼物。”
“是什么?”他问着接过盒子。
“一对鸩鸟,女人嘛,都喜欢美,我想您妻子会喜欢的。”说完便径直离开了。
鸩鸟比鹰略大,羽毛大都是紫色的,腹部和翅膀尖则是绿色的。是一种与凤凰截然相反的存在,它们凶狠残暴,常常虐杀猎物。浑身上下奇毒无比,把它的羽毛放在酒里,可以毒杀人,不经过任何熬制,直接取来用,效力也不比活地狱汤剂差。
它们只分布在长江流域的少数地方,要捕捉它们需要五十名熟练巫师联合和一只凤凰。其血液经过熬制能制成一种青春永驻的魔药,可以将服药者的容颜永远锁定在服药的那一刻。
他父母都服用过,是很珍贵的魔药材料。
看着姚仁远去的背影,菲尼克斯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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