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想着,顾天星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静风怪异地看她一眼:“你笑什么。”
“没有呀,这不算笑。我很理解,真的,我身边就有很多同性恋的朋友。嗯~怎么说呢,我觉得吧~”
“好了。我没有时间跟你讨论你的朋友,我想你也找不出什么理由。所以我该走了。”静风甩开了她的手。
“喂!你干嘛还那么酷啊,难道对你的朋友,都是这张扑克脸啊,好歹笑一个呀。”
静风起身,回头:“第一,如果你喜欢看人笑,去剧场听人说相声。第二,我不记得我有你这个朋友。”
“那那,至少留个电话嘛。”顾天星第一次觉得自己的矜持彻底碎了。
静风停下了脚步,想了想,拿起桌上的笔写下的电话,放在了她的床头:“没事别给我打电话。”说完,转身就离开了。
门轻声的关上了。顾天星脑海中回放着他离去的残影,嘴角翘着:“嘿,真是个难弄的小妖精,跟姐儿摆酷,装!真装!”
拱了拱鼻子,她的目光落向床头灯下那一串号码。都说字如其人,虽然只是数字,但可以看得出他写得一手漂亮的字。
“哼,姐就不信了,你还逃得出姐的手掌心?”
窗外的夜逐渐变得明朗,透过薄纱的窗帘有种淡淡的蓝。沈思明一夜无眠,坐在电脑屏幕前的他深思熟虑,直到门铃声响起的时候,那的目光朝落向了大门。
打开门,外头站着一个带着身形魁梧的男人,鸭舌帽压得很低,宽阔的脸庞在路灯下露出坚毅的光。
他的脸上有条刀疤,很深很长的刀疤,几乎横过了整张脸,即便他的鸭舌帽压得再低,也无法掩盖住。
沈思明个头并不矮,裸足站立就超过一米八,但门外的这个人从始至终都低着头,依旧高出他许多。
“你现在活得像个人,少了当年那个孤鹰的野性。”他终于开了口,声线很低,像是低音鼓。
“好久不见了,肥狗。”
“六年了,我六年没有听到人叫我这个绰号了。”他抬起了头,露出一双犹如野狼般凶狠的眼睛。
“希望你不要恨我。”
“从我离开铁牢的那一刻起,恨这个字已经与我无关了。”
沈思明笑了,侧开身子让他进来。走到厨房倒上了一杯水,递到他的面前,然后坐在了他的身旁。
肥狗看了眼桌面上的水,并没有喝上一口,目光移到沈思明的身上:“我在牢里听过你的事迹,你终于还是打上三联会的主意了。”
“所以我才需要你。”
“当年落在你的手上,我肥狗是心服口服。现在承了你的恩,我这条命也自然是你的了。但我想告诉你,你觉得一只孤鹰,能叼得起一头犀牛吗?同时还是奔跑中的犀牛。”
沈思明嘴角泛着浅浅的笑容,将水杯又朝他递进了几分:“你觉得如何能够推动一个几千吨的铁球?”
肥狗认真的想了想,摇头。
沈思明又笑了:“推自然是推不动的,但如果你在铁球的前面掏一个坡,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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