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做事要精明,但做人必须厚道,人给我自尊,我还他高尚,人给我快乐,我还他幸福,人给我宽容,我还他真诚,人给我抚慰,我还他热情,人给我希望,我还他感激,人给我亲切,我还他尊敬。”徐峰说。
“缺乏厚道,就会有鸿门宴,缺乏厚道,就会有莫须有的罪名和谣言,缺乏厚道,就会有农夫与蛇,缺乏厚道,就有了卖友求荣,缺乏厚道,就使小事变大,缺乏厚道,就是纷争永无止境。”邱卫强说。
“我曾经处理过一起交通事故的案子,其妻死亡的几个小时之后,当事人就给我打电话要我去帮忙处理这起案子,主要是代理索赔。”李岩说。
由于白天非常忙,当天晚上和当事人见了面,问及了一些细节问题。因为当时事故认定书没有出来,主要看下责任分担,初步认为应该是主次责。把意见分析给当事人听。随后,问了下当事人的家庭情况,这主要与赔偿有关。从头到尾,当事人的那个心情简单是乐极了,当时有点看不惯,问他跟妻子就这么没有感情。回复感情很好。再追问,为何没有半点悲伤?他回复人都死了,现在谈也没用,主要是想多搞点钱。
“这个人可够缺德的,媳妇都死了,还能够乐得起来,还想借媳妇的死发笔横财,良心让狗给吃了。”徐峰说。
“作为律师,总感到不舒服,死人的钱少挣,毕竟人家是命换回来的。”李岩说。
跟他说帮你算下多少,自己能够去谈就自己去谈,如果实在不行,再请律师适当支付点律师费就行。后来这个事情处理得比较好,对方在法定赔偿的基础上适当又多付了一些。但在分钱的时候,却是矛盾重重,按理说代理工作至此结束,跟律师没有什么关系。主要是出于自己的同情心,又把后续的事情给管了下来。因为死者有父母,有子女,并且子女年龄都非常小,从法律上来说这些人都是有份。并且当初委托代理协议和委任书都是大家一起签字,有这个义务跟死者的家属和家人都有一个交待。听其他人说当事人自从其妻子死了之后,天天在外面乱来,生活作风不正。
“真是这样,那可要慎重了,要知道****是个无底洞,有多少钱也不够胡糟,把钱都给了他,日后钱花光了,父母和孩子咋过。”徐峰说。
“我也是这样想的,怕孩子日后无人照顾,车主方同时不信任死者的丈夫,死者的丈夫几次去要钱,对方都说没有权限,要律师去领钱。”李岩说。
“可能有一份同情心在里面,既然已经知道他的德行,是怕他胡来,这样做没有错。”徐峰说。
“后来我把钱领了回来,当事人天天催着要钱,然后说可以再多给费用,从里面的款扣下来就可以,被我拒绝了。”李岩说。那几天,天天给死者的父母及子女打电话,死者的父母非常大气说这笔钱他们不要,留给其二个外甥读书之用,这也算是作长辈的对这个事情的一个交待,但死者的子女太小,如果把钱留给其父亲不太放心,他只能拿着他的那份。再三劝说下,死者的父母、丈夫、子女全部到场,把赔偿款的分配跟他们解释,怎么合法合理,大家如果同意或另有方案可以再提。死者的丈夫叫到边上私聊,仍然是那句话,把钱给他,他再多付律师费,其实就是想买通,仍然被拒绝了。
方案拟定之后,大家把钱分好了,后来这笔赔偿款分成二份,死者的父母及子女一份,开了一个户头,存起来。死者的丈夫自己当场非常生气把应该属于他的拿走了。作为其律师从法律上这样做,也是防范自身风险,也算对得起死者和这个案子。上个月死者的父母打电话,说其女婿原来的赔偿款花完了,天天逼着她们二老要钱,二个小孩的学费从来不管,都是她们在养着。二个外甥的学习成绩都非常优秀。虽然女儿没了,但仍然让她们看到希望。这个案子,虽然没有赚什么钱,但至今感觉到非常满意,至少目前这二个小孩子有学上,没有把这个家毁掉,算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如果当初死者的丈夫买通了你,把钱都给了他,日后孩子无着落,因为这个会走向绝境,这可都是你一手造成的。”邱卫强说。
“哪能这样办事,他给我多少钱也不干,不能为了钱丧失了良心。”李岩说。
“你是我步入社会的第一位老师,做人做事让我佩服。”徐峰说。
“做人不能没有准则,没有了做人的准则,也就没有了衡量对与错的尺度。”李岩说。
如果自己都不知道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那么,就很容易走入歧途。因为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时时事事都要受到社会公认的法律和道德等准则的约束,不断完善人生的起点,把握适度,不求最好,只求更好,在不断进步中快乐自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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