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中那长枪来去如风,疾如闪电,枪尖寒光一闪,瞬间便至,无论速度还是威力都是安秉臣遇过的对手中最为犀利的。
就这么跑下去,迟早得被这不知哪里冒出来的粗野军汉活活戳死。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安秉臣接连退让,对方却始终不领情,心中憋屈可想而知。眼见局势愈发对自己不利,再啰嗦下去只怕性命难保,生死之际胸中血性陡然爆棚。只侧身一晃,便用短剑格住枪尖,随即近身靠向对方跟前,打算要贴身突刺,以短击长,给这个蛮不讲理的地球老乡一点颜色看看。
他的短剑和盾牌,正是近距离内专压这种长枪的天然克星。
那李克逊经验丰富,一见安秉臣往前凑,立刻收了冲势,往后连退两步,手中刺出的长枪也变扎为扫,咚的一声打在盾牌上!
安秉臣右腿有伤,又正好在跃进迈腿交换重心的过程中,被这股巨力一扫,打得连人带盾都横摔飞出去。
看台上顿时爆发出一阵席卷天地的欢呼声,夹杂着各种方言和俚语的笑骂。
虽然大半个脑袋摔进沙堆,但安秉臣依然听清了其中有不少观众用兹克语在高呼:“杀死他!杀死那个无礼的家伙!”
他昏昏沉沉地爬起来,发现对方已经退到了五米开外,李克逊躬身屈膝,一动不动地望着自己。那杆抱在他右臂中的长枪斜冲向天,枪尖微微抖动着,恰如一条蓄势待发的毒蛇。
长枪的攻击,宜远不宜近。这个道理,李克逊显然比安秉臣更清楚。在这个距离上,要想再冲上去贴身,恐怕要付出些代价。安秉臣痛苦地发现,刚才自己错过了一个绝佳的反击机会。
事已至此,后悔无用。
安秉臣握着盾牌的左手活动了一下,让那五根被震麻的手指恢复了些许知觉。然后,他咽了一下口水,竭力埋低上半身,盯着不远处晃动的枪尖。
“你已经很久没有说家乡话了吧?但是,我能听懂,你也能听懂我的话,难道你还不明白吗?”安秉臣猛然一声暴喝。
对面这家伙的枪法几乎无懈可击,不用说,绝对是角斗场里的资深老人。在角斗圈里混了这么久,他不相信这个叫李克逊的会对自己的处境没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他更不相信对方会不清楚,自己已经离开了原先的世界。
“我李克逊偶获福缘,位列天上仙班,也算是功德圆满,气运命数远胜凡间三皇五帝,夫复何求?”范阳笠下,那张轮廓分明的消瘦脸庞警惕地注视着安秉臣,大声回答道。
听他说得越多,安秉臣越发明白。这个叫李克逊的奇葩角斗奴,很可能是陶图格联盟的奴隶贩子们无意中收到的珍稀品种。至于他是怎么来到这里,或是奴隶贩子们当初怎么去的地球,这里面多半还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历史沉谜。
当人处在一个全然陌生,甚至超出了自己理解和认知能力的环境中时,人只能用自己已有的知识去修补,去填塞,去诠释。无论怎样荒诞离奇的诠释都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自己内心的平和与安宁,这就是生物本能的需求。
以他的这身武艺,肯定不会默默无闻,刚才说他来自索瑟姆星,什么巴拉契亚家族,想来也是个顶级角斗奴,所受的待遇必定格外优厚。那么,在李克逊看来,他现在过的日子就是位列仙班的幸福生活。他周围的一切,不就是顺理成章的蓬莱仙界吗?
想到这里,安秉臣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他并不是真心想要嘲笑自己的对手,只是命运的安排让他感到不可思议的荒诞。
从对方的笑容中,李克逊本能地感觉自己的尊严正在被侮辱,忍不住涨红面皮怒喝道:“你这贼厮鸟,只顾傻笑什么?!”
从他的声音中,安秉臣却听出了几分色厉内茬的心虚。很显然,自己刚才的话,对他起到了一定影响。
“行,你既不认我这同乡,那咱们打完再聊!”安秉臣嘴角微微一咧,受伤的右腿向后一蹬,作势向李克逊空空的左侧扑跃而去。
李克逊一直在提防对手扑近,看到对方身形骤然一晃,手上长枪立刻照着敌人的左肋有如毒蛇吐信一般扎去。
哪知安秉臣这一步跨出之后,左脚却猛然发力,铜盾一滑晃到前面,居然该向朝着李克逊的右手扑来。看那架势,应该是要以铜盾猛击李克逊持枪的右手,或是整杆长枪的枪尾,以此瓦解对方的攻击源头。
这一左一右的骤然变换,当即显出李克逊手中长枪的力不从心,他已经一枪刺出,却见到对方突然改向挥盾来拍,心中念头电光火石一闪,知道自己上当了。怎奈他眼睛看到了,心里也想到了,但手上长枪却无法达到同样迅捷的速度,情急之下只能回抽枪杆,同时纵身后跃避开迎面拍来的铜盾。
安秉臣的铜盾没有扫中对方,右手的短剑却也没闲着,顺势贴着枪杆就往上撩去,尽管没有打掉对方的长枪,如果能削掉他几根手指头,那也是好的。
这种时候,已经不需要再讲什么乡亲情分了。
他也看出来了,这个李克逊也是个浑人,信拳头不信道理的军汉。对这样的人,要让对方倾听,首先就得从力量上彻底压倒对方。
叮的一声轻响,短剑划斩到李克逊右手上,居然发出了一声金属相交的脆响!
安秉臣大吃一惊,猛然间想起刚才入场介绍时,裁判台上称李克逊为铁臂矛斗士。矛斗士自不用说,这铁臂……?
他只觉右手一紧,短剑已被对方无根黑漆漆的乌金手指牢牢捏住,李克逊居然抛了那杆长枪,右手抓住安秉臣的短剑,左手捏成铁拳,照着对手脸上呼啸砸来!
安秉臣赶紧撒手放开短剑,同时缩身躲到左手盾牌后,紧接着猛然一个侧身箭步肩顶,以盾牌为前锋护屏,用尽全身力量撞向李克逊。
这招一缩一顶的绝活,却是安秉臣看自己的搭档司康在训练中用过,近身缠斗中对手猝不及防,几乎每次都被撞翻飞出。
咚!
李克逊一拳砸在盾面上,随后就觉得一股滔天巨力反盖过来,脑中甚至来不及想个退字,整个人就飞了出去。
角斗场上再度爆发出浪涛般的惊呼声,谁也没有想到,那受伤的角斗奴,居然能仅凭一面铜盾就将完好无损的对手砸飞出去!
李克逊吐了一口血,抹干净嘴唇,站起来冷冷地望着安秉臣。在他撕破的袖袍中,露出两截黑乎乎的金属手臂。
“好家伙,还是个半改造人战士!看来,那个巴拉契亚家族真给他下了大本钱。”
安秉臣拾起地上的短剑,顺势一脚将沙面上的长枪踢了过去:“捡起,再来杀过!”
看台上又是一阵惊讶和愤怒的哗然,连对面的李克逊也面露惊讶之色。
李克逊失去了武器,攻击范围和威力都大减。作为他的对手,这种时候安秉臣更应该乘胜追击,将对方一举解决。怎么能将武器重新交还到敌人手里?那不是嫌自己命长吗?!
李克逊看着滚落到自己面前的长枪,脚一勾,长枪已翻到手中。
那条原本毫无生命迹象的毒蛇,一入他手立刻又复活过来,翻滚着,咆哮着,闪亮的舌芯走出各种眼花缭乱的弧线,从不可思议的角度舔向对手的咽喉。
“你离开下界的时候,是什么年号!”安秉臣忍住右腿伤口撕裂的疼痛,用最小的力气转动铜盾,拍开了次来的长枪。
他已经发现,对方的招式虽然更加诡异,但枪头刺出的速度却明显下降了许多,远没有开始时那样狠戾凶残。
这种变化,意味着对方的态度,终于出现了一丝改变。
在这个决生死的角斗场里,他无法指望对方放下武器,微笑着上来和自己拍肩握手寒暄。角斗奴们,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表达感情。
“景德元年!”闪亮枪头噗噜一下划破了安秉臣左肩的皮肤,如果和刚才一样快的话,也许就会洞穿他的胸膛。
“景德元年庚戍月丙日,俺随田大人及侍卫步军众兄弟于澶州城外迎战辽军,接连厮杀两日一夜后伤重失血昏迷,等到醒来却发现身在天界仙人的飞舸中,随后辗转流落到索瑟姆地界。那巴拉契亚族中长老待我不薄,赠我饭食,还为我换了一对乌金铁臂,并赐我长生不老之仙术。我李克逊知恩图报,甘愿为巴拉契亚家族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当的一声,两人枪剑相撞,击出了一串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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