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咬金虽然为人惫赖了些,但他对待手下士卒是极好的,这些士卒来此是为他干私活,自然是酒备足,肉管饱。李牧跟着吃喝一通,也非常快意,吃了一整条羊腿,撑的都要走不动了。
直到日暮西垂,才告辞离开。程咬金要派卫士护送,被李牧给拒绝了。和李重义主仆二人,骑上了马,乘着夕阳暮色,溜溜达达地回家。浑然不知早已有一双眼睛,自他从府邸离开之后就盯上了他,已经守在这里半日了。
此人名叫‘老七’,乃是一个赌棍,在长安城中,颇有一些名声。没人知道他来自哪里,也没人知道他的过去,最熟悉他的人也只知道他三年前来到长安,混迹东西两市,跟一群泼皮无赖混作一处,由于他颇精通赌术,赢了钱便请客,久而久之,身边也聚集了一伙人。
老七看着李牧与程咬金作别,记住他走得那条路,然后便转身走进了附近一条小巷。小巷深处,已有四个人等在那里,见老七来了,都聚拢了过来。
老七从怀里拽出一个布搭子,展开,全都是金银细软。四个人见了,呼吸立刻急促起来,眼睛里放出炙热的光芒。
“各位兄弟,废话我就不多说了。有人找到我,要买一条命!那人现在通善坊和通济坊之间的大路上,骑着一匹枣红马,旁边跟着一个八尺健奴,一眼就能认得出。老规矩,这些是定金,事成之后,还有这么多,老七我的名声想必你们都听过,从来没差过事儿,只要事情办的漂亮,东家还有额外赏赐。”
老七说完,扫了四人一眼,道:“都听清楚了么?”
“费什么话,拿来!”
四人中隐隐为首的大胡子,性子很急,伸手便从细软中抓了一把,其他人有学有样,都各自抓了一把放进怀里。这四人乃是江南流寇,因寨中争斗落败,被赶了出来,多年以来一直混在一处,练了一套合击之术,猝然发难,很难避开,不知多少人都死在了他们的合击之下。
老七见状,也不多说,道:“事成之后,西市老地方见。”
说完,他便走开了。四人对视了一眼,抄了近路,绕到通善坊的坊门附近,等着目标的到来。
李牧喝得有些醉,这还是他第一次喝长安的普通酒,虽然跟他的三杯倒没法比,度数也低,但架不住多,还是有些醉了。骑在马上,里倒歪斜,要不是李重义照应着,他都能摔倒马下面去。
李重义也喝了酒,但他体格在那儿呢,喝两坛酒跟没喝似的,一点也不见醉。
“大个儿,老大问你个事儿。”李牧醉醺醺道:“你说,要是你的娘子和你娘都掉进河里了,你先救谁?”
“老大,我娘已经死了,我救我娘子。”
“要是你娘没死呢?”
“那我救我娘。”
“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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