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诺曼、莱斯利、埃里克、丹尼尔、戴维来得很快,既然有机会搭上鲜花镇这股上升势头,肯定要积极主动一点。
他们要么是平民,要么是贵族次子,上升渠道狭窄。类似鲜花镇这样的机会,一生中可能遇不到几次。
李斯特在城堡中接待了六名大地骑士,没有太过于热情。
或许一个月后,这六名大地骑士中的几位,就会离开鲜花镇——追随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一个月时间的磨合,足以确定彼此之间是否应该建立追随关系。
翌日清晨的骑士广场上。
红日从东方升起,云朵在西方散开。鲜花镇男爵李斯特·郁金香,一身精钢盔甲,腰悬红血剑,手握精钢盾牌,第一次身披如此醒目的骑士装扮。
英俊的脸庞被头盔的面甲遮挡。
只有蓝宝石色的瞳孔透过网眼,熠熠生辉。
红色的披风在身后飞扬,黑色的骊龙马装点着银白色的马铠,与银白色盔甲连成一片,黑白红三色耀目刺眼。
精钢盾牌上刻画着一朵盛开的黑色郁金香,那是属于鲜花镇、属于李斯特的标志。包括骊龙马身上,也铺垫上一块绣有黑色郁金香的棉布垫子,与其说追求骑乘舒适,不如说是骑士身份的炫耀。
贵族,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的确有些妨碍骑乘,但在平民眼中,这些都属于高贵的象征,能让人狂热。
他驾驭着骊龙马在广场上缓缓走动,目光隔着面罩,一一打量列成一队的骑士们,观察他们的精气神。
每个人都是一身精钢盔甲,这是城堡为他们提供的。
坐下马匹也是合格的战马,不过有点儿可惜,战马有黄、有棕、有灰、有花,颜色驳杂不统一。
还好的是,马身上披了制式的半身马铠,比起骊龙马只是少许护住额头的马铠,他们的马匹严密包裹着头、颈、肩、臀,屁股下的垫子上,也雕刻着黑色郁金香标志。
每个人都左手持盾,右手持枪。
阳光照耀在他们的盔甲上,闪烁着光芒,显得格外威风凛凛。
静默,连马匹都不发出声音,只有骊龙马的马蹄声。
片刻后。
李斯特朗声开口:“我,李斯特·郁金香,鲜花镇男爵,以争夺荣耀为必生使命。前进的道路上危险重重,我需要忠诚的伙伴、勇猛的骑士!你们,大地骑士们,站在这里,是否愿意随我冲锋!”
骑士们齐齐喝道:“愿为男爵大人冲锋!”
“很好。”李斯特豁然拔出红血剑,剑尖直指天空,大声道,“那么,我宣布,鲜花镇骑士小队今天正式成立了!”
“嚯!”
“嚯!”
“嚯!”
十二名大地骑士,纷纷高举长枪,发出语气助词,响应李斯特的宣言。
广场外围的空地上,许多前来观摩的少年们,看到如此热血沸腾的画面,不由得跟着高呼起来:“嚯!”
卡尔·铁锤、罗姆·酒桶,就在一旁看着少年们的起哄。
今天这样的场面,会让他们时刻铭记鲜花镇的富足、强盛。尽管大部分少年最终还是要回去种田或者打工,但也许就能激励几名少年奋发图强,成为未来的一员骑士——至少在鲜花镇,他们有这样的机会。
等骑士小队宣言结束,开始进行第一次训练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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