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便把沈晨拉到一旁,“小猴子,你搞什么鬼。”
“老妈啊,别总是大惊小怪啊,也就是带了个男的回来,不是你想的那样啦。”沈晨捂着耳朵,实在是这些唠叨她听地太多。
“你永远记住,你的血液里留着名门的血,以后你也是要嫁进豪门的,所以,就算有什么念头,也要早点打消!”连姨唠叨着,可是沈晨早就转身走人了,这话她听了18年,耳朵都起茧了。
名门淑媛,富家小姐?见过这么寒酸的小姐么?真是想钱想疯了啊。
沈晨在心里吼叫了三声,又掏了掏耳朵,这样,刚才那些话就完全从她脑袋里消失了,她可不和她老妈一个想法,觉得女人这辈子一定要找个好婆家,嫁了又要好好相夫教子。
她的志向是靠自己,首先她要进国立大学,然后再出国深造,她要做个白领,三高女性。可是至于会不会败犬,那还真没考虑过。
“吃好了。”正当沈晨憧憬在自己美丽的幻想当中时,一个尖锐刺耳的声音打断了她,她有些不悦,接过碗,冷眼一瞥。
“你现在都落难了,还敢这么嚣张,算了,不跟你计较,反正那些有钱人家的事,我们穷人也明白不过来,记住你的补偿,这个,我就暂时保管了。”
沈晨手一伸一缩,如探囊取物般,把风翔口袋里的宝石项链拿走,并得以一笑,“这个是抵押,我怕你赖账。”她笑着,然后端着碗大摇大摆离开。
并不是她贪钱爱财,而是上国大真的很需要钱,她现在正努力赚钱,白天她要帮忙店里的事,外加复习功课,到了晚上,她又骗她妈说去泡图书馆,其实是去兼-职打工。
“对了,今晚可以住你这吗?我没别的地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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