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终于赶在红灯前安全过了马路。
迟晚晚拍拍胸口,开始邀功:“季半夏你个花痴,看到帅哥就走不动了。幸好我机灵,不然咱俩肯定会被司机骂死!”
季半夏也说不上为什么,心口有点堵,听迟晚晚这么说,好半晌才低低道:“刚才那辆宾利里做的男人你看清了吗?”
“看清了,极品帅哥啊!太有男人味了!我将来要是能找个这么帅的男朋友,做梦都要笑醒了!”迟晚晚快流口水了。
季半夏皱皱眉:“他就是傅斯年。”
停顿了两秒钟,迟晚晚尖叫起来:“季半夏!你刚才怎么不早说!早知道是他,我就去要签名了!”
“别做梦了,人家是高高在上的大总裁,凭什么搭理你个小丫头片子?”季半夏闷闷的回了一句,埋头往前赶路。
“等等!等等!傅斯年不搭理我不奇怪,可是,刚才他分明也看见你了啊!他怎么都没跟你打个招呼啊!”迟晚晚满脸的疑惑不解。
“人家高贵冷艳呗!”季半夏说着,心里到底还是不舒服。
忽然又想起那件被扔掉的爱马仕大衣。她真是太可笑了,刚才还犹豫要不要跟傅斯年打招呼,其实人家压根就没把她放在眼里!
哪怕她已是他名义上的未婚妻,哪怕他和她即将公证结婚,成为合法夫妻。在他心里,她仍卑微低贱如尘土,不,也许还不如尘土,他大概觉得,她连被他踩踏的资格都没有。
他的优越感深深的藏在骨子里,表面上,他还是那个疏离却有礼的绅士。风度翩翩,无懈可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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