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赵家出来,苟小小直奔供销社。
她倒要去看看,是哪个没灵性的一下卖给王乡长那么多粮食的!
供销社归生产队管辖,负责在供销社卖东西的,自然也就是生产队的人。
供销社存在前期,生产队的人轮流负责当销售员。提出实行轮流制的那个人,主要是担心有人中饱私囊,偷偷摸摸的从供销社的拿东西。大家轮流看管供销社,互相监督。
但是很快,大家就看到,这样的制度存在更多的缺陷——
很多人没文化,不会算账,一天下来,总是差钱。
有些人的记性也不好,总记不住商品的价钱。
而且负责人一多,更不好管理。
到了对账的时候,发现账上存在问题,每个人都是互相推卸责任,不肯背锅…
到了后来,生产队就选了一个人,固定当供销社的售货员。
这个人是王乡长的弟弟,王宏。
王宏上了年纪,干不了耗神下力气的活儿。实际上大部分时候都是由王宏的大儿子和大儿媳妇子在打理供销社。
王宏的大儿子叫王越,王越媳妇子莫氏。
这小两口都有文化,都会算账。
王家在供销社里应外合,套走了一百多斤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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