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国华把三连一半人带去团部参加连队大比。
少了一半人,三连的工兵营清静了不少。
留下的那一半人,并没有因此而懈怠。他们一边等待着比赛的好消息,一边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农业生产中。
他们帮生产队抢收完玉米之后,还要抢种麦子。这段时间,田里有忙不完的活儿。
连长在闫氏的搀扶下,从工兵营出来,沿着田边走了一路。
看着满目的玉米地,连长心中很是欣慰。难以想象,他如今看到的这些满是生机的地方,曾经都是荒无人迹的雷区。
连长一路上都在咧着嘴笑,“我小半年没出来,安丰乡跟换了一片新天地一样。”
“那可不。”闫氏引以为豪,“也就是小小当了生产队队长,安丰乡才在短短一年里有现在这幅富饶的模样。要是换个人当队长,起码要到七八年以后,安丰乡才能从贫困中走出来。”
当然,功劳也不全是苟小小一个人的。她这个生产队队长,起了一个很好的带头作用,合理分配劳动成功,还把大家的生产积极性给调动了起来。
安丰乡的生产效率能够大大提高,也得益于此。
一直以来,这就是连长想要看到的景象。
闫氏看他双唇有些发干,目光中透着关切,“你先搁这儿别走太远,我回去给你拿壶水来。”
“去吧。”连长正口渴。
闫氏抬手给他紧了紧领口,快步回去拿水壶,再拐回来,却发现连长不在原来的地方了。
“连兵,连兵——”她站在原地,喊了两声,不听有人回应,急出汗来。
这时,玉米田里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连长从长得比人还高的玉米林里钻了出来,还拿了一颗比小臂还粗的玉米棒,脸上挂着收获的喜悦。
看到闫氏气急败坏的神色,连长怔了怔。
“还下地!”闫氏娇喝,“自己身体啥情况,自己不知道啊!你要是晕那地里,我们咋找你!”
连长不介意的笑道:“老躺在床上,身体都生锈了。偶尔出来活动一下,反而觉得精神更好了。”
闫氏脸色仍没有好转,“我看你就是作的!出来的时候,你没听小小咋说啊,说你出来这一趟,可能要躺在床上好几天都起不来!”
“我这不是好着呢么。”连长并没有感觉到这会儿身上哪儿有不适感,觉得这姐俩儿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他把刚掰的玉米棒递给闫氏,接过水壶喝了几口水,抬手抹去脑门子上的一层密密麻麻的汗水。
“我看这几片地里的玉米都还没收,再拖几天就长老了。”
“用不着你操心!”闫氏把水壶盖拧好,“明儿这片地里的苞谷就都收完了。”
许是累了,连长就地坐在田边,认真的跟闫氏交起心来。
“刚才你走的时候,我就想从这片玉米地里穿过去,走到河边跳到河里去…”
闫氏听到这儿,瞬间泪崩了,用水壶砸着连长的肩膀,又生气又伤心,“你这个没良心的!你咋能有这么不负责任的想法!你这个混蛋!”
“你听我说嘛。”连长惨笑一下,“我已经这样了,活着也是让你们操心,还不如死了一了百了,我解脱了,你们也轻松了——我刚才是这样想的。我走到地里,眼前突然出现这么大一颗玉米棒,看到它的一瞬间,我从梦里醒过来一样,觉得我现在还不能死。虽然我不能给三连带去什么,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是三连的精神支柱。我要是放弃自己了,会给他们带来不好的影响,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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