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青蕊心里有些明白,夜明珠不比武器,武器拿在手中,可以防身,夜明珠这种东西,除了当火折子使,在夜里行路如同白昼,或者拿来卖钱,毕竟还是个可有可无的东西。
如果她拿出的是银月匕首,想必不会是这样的待遇。对于江湖人来说,拥有一柄好的武器,是顶顶重要的一件事。
这就是奢侈品和必需品的区别。
再说,能随便拿出五千两银子的,哪怕是在京城里,也算是有钱人了。只有她认识的两个妖孽,上官千羽和周星云,赚钱太容易,才不把银子当银子。
不会今日来这龙吟阁吃饭的,都是那些辛苦赚个两三年,只能吃几盘萝卜白菜的人吧?
那小二淡淡地道:“客官,你的夜明珠不要说五千两,在拍卖场,五万两也能卖到,或者更高。但是,你在这儿,是卖不出去的,你还是先筹集饭钱吧!”
燕青蕊转头道:“为何?”
那小二表情淡然,一派高冷,更有几分骄傲之色,道:“无影谷里,除了拍卖场,别的地方都不能以物易物,以物换钱,谁若是敢换,那他是不想再来谷中了。”
燕青蕊脸色一黑。
这又是什么破规矩?
如果连以物换银子都不能,现下她到哪里去筹到五千两银子?
她还真没遇上这样的尴尬事。
她有神偷技能在手,随便走走,或者也能赚个二五八万的,但是,一来她有她的骄傲,不屑于去盗取钱财,普通的珍宝都不会放在她的眼里,若是为了区区五千两去伸这个手,那可真是拉低了她的档次。
二来,就算她想拉低自己的档次,显然现在也没有机会。
她道:“小二哥,我把这颗珠子押在这里,现在出去筹银子,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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