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叔叔他们情商高,”叶清瓷说:“聪明的岳父岳母,为了让自己的女婿多疼自己的女儿,就会对自己女婿格外好。”
秋雨曦感兴趣的问:“那你爸妈对七爷好吗?”
叶清瓷:“呃……”
她爸妈呀……
她爸还好些,她妈看见七爷,可不顺眼了。
总觉得这个女婿,太不体贴,也不肯带着她多住几天娘家。
人家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
到她妈这里,这句话就不灵了。
她妈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碍眼。
恨不得把简时初赶走,把她自己留在家里才好。
两个人在这边聊着,另一边,秋雨曦的两个表姐,拿红包拿到手软,终于不好意思不开门了。
两人笑着将门打开,伴郎团簇拥着井瞬,一下涌进房间。
秋雨曦抬头看了井瞬一眼,原本红扑扑的脸蛋,更加红了。
井瞬今天穿了一身雪白色的西装,红色的领带,配上红宝石袖扣和红宝石的领带夹,整个人,如芝兰玉树,气宇轩昂,帅的整个人仿佛在发光。
想到这么好的男人,今天就会挽着她的手臂,走进结婚礼堂,在神父面前对她说,我愿意,秋雨曦浑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脸蛋红的像是要烧起来。
她好开心,真的好开心!
以前,和那个渣男恋爱时,她从来不知道,原来恋爱的滋味竟这么美好。
只要想到未来的后半生,将要和她眼前这个男人一起度过,她就觉得她开心的像神仙一样。
只羡鸳鸯不羡仙,形容的便是她此刻的心情了。
只要是和井瞬在一起,她觉得,她可以做到有情饮水饱。
都说贫贱夫妻万事哀,可是只要让她和井瞬在一起,没钱她也愿意。
新郎进入新娘房间之后,第一件事,照例是找鞋子。
井瞬顺利地在衣橱下面,找出一双红色的水晶鞋。
他单膝跪地,帮秋雨曦把新鞋穿上,然后抱起秋雨曦下楼。
两个人先抵达教堂,举行了婚礼。
婚礼举行完之后,两个人又到酒店酬客。
一整天忙忙碌碌的忙下来,晚宴过后,井瞬带着秋雨曦回到简家别墅。
终于到了叶清瓷最期待的闹洞房环节,这也是沈千雨他们最喜欢的环节。
忙忙活活一天,除了待客就是敬酒的,这一天忙得脚不沾地,到了晚上闹洞房的时候,就是他们可以撒欢儿的时候了。
虽然伊辉他们,帮井瞬挡了不少的酒,可因为井瞬平时交游广阔,四海之内皆朋友,今天他的朋友来得格外的多。
三教九流,应有尽有,伊辉他们也有挡不到的时候,井瞬自己也喝了不少酒。
此刻,他脸色微红,染了些酒气,冲伊辉他们拱手作揖,笑着对他们说:“哥哥们,弟弟今天喝了不少的酒,这会儿有点不舒服,看在弟弟年纪最小的份儿上,放过弟弟这一次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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