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李士群夫妇准备着招兵买马,商量着大干一场的时候,梁鸿志在日本人扶持下筹办的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在南京成立了。
梁鸿志是福建长乐人,早年中过举人,1905年考入京师大学堂读书,毕业后曾任山东登莱高胶道尹公署科长、奉天优级师范学堂教员。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梁鸿志任职北京国务院,曾兼《亚细亚日报》的编辑,袁世凯死后他投靠了段祺瑞,先后任法制局参事、京畿卫戍司令部秘书处长、肃政史、安福国会参议院秘书长,成为安福系骨干分子。
1920年皖系的段祺瑞战败后,梁鸿志被列为十大祸首之一遭到通缉,避居天津。
1925年段祺瑞重掌北京政府后,梁鸿志任执政府秘书长,段祺瑞倒台后,梁鸿志先后闲居天津、大连、上海、杭州。
1937年“七七”事变后,梁鸿志在此国难当头之际,却避居杭州,两耳不闻窗外事,整天在寓所内读书做诗。
1937年12月13日,日本侵略军占领南京,推行“以华制华”的政策,准备在南京成立傀儡政权,喜欢出风头,政治上不甘寂寞的梁鸿志,急不可耐地通过其好友李思浩的关系,与日本大特务土肥原贤二挂上钩,在上海新亚酒店成立了筹备处。
1938年3月28日,在日本人的直接操纵下,以梁鸿志为首的“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在南京宣布成立,梁鸿志、温宗尧、陈群等三派人马粉墨登场,管辖苏、浙、皖三省和宁、沪两个特别市。
“维新政府”下设行政院,立法院,没有设主席,行政院是首院,梁鸿志任行政院院长,下设八部一厅三局。
伪政府各部部长名单如下:
内政部部长陈群;外交部部长陈篆;财政部部长陈锦涛;交通部部长由梁鸿志兼任;教育部部长由陈群兼任;实业部部长王子惠;绥靖部部长任援道;司法行政部部长胡乃泰。
但是,由土肥原贤二控制的日军顾问部,与梁鸿志签订的机密协定确定了法则:“维新当局”未经与顾问和谈,不得施行其政务。
行政院集会内容及决议案,均由日本顾问事先按日方意见定调,甚至连伪政权这群汉奸的饮食起居,也要受到日本顾问的监督。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成立后,立即与日本签订了《华中铁矿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要纲》等一系列卖国条约,出卖华中资源,使日本得以迅速控制华中经济,掠夺中国的资源和物资等,它还发行伪钞,掠夺人民财产,对沦陷区人民犯下了累累罪行。
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是中国的经济和金融中心,因此成为日本经济掠夺的重点地区。
维新政府其最大的罪行,就是在经济上帮助日本侵略者对沦陷区人民进行掠夺,为日军扩大侵略战争服务。
首先,梁鸿志等汉奸以“政府”的名义,劫收了上海海关和中国政府在苏、浙、皖地区的税收机关,这些机关,名义上由伪政权管辖,实际上是由日本侵略者的御用机关。
其次,维新政府还与日本侵略者签订了一系列出卖经济利益的卖国协定,在上海成立了“华中振兴股份有限公司”,由日本著名资本家儿玉谦次任总裁。
从此,华中地区的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矿产、水产、煤气等基本上为日本侵略者所控制。
再次,维新政府开办华兴银行,名义上是商业银行,发行商业银行券,作为流通货币与法币等价流通,破坏中国金融。
维新政府规定所有的税都必须用华兴券交纳,在买卖、债券及债务转移中不得拒绝华兴券,并在上海海关强制使用华兴券,攻击国民政府和国外商人的出口垄断,处罚拒绝使用华兴券者。
为了向日本主子献媚和自身的挥霍,维新政府还公开实施“烟、赌、娼”三大毒化政策,丧心病狂地毒害同胞,榨取钱财。
在伪政权统治下,沦陷区一片乌烟瘴气,不知有多少人倾家荡产,有多少家庭惨遭拆散,有多少良家妇女沦入火坑。
所以,这些维新政府的汉奸组成人员,全部上了军统局暗杀的黑名单,军统局二处戴笠更是对部下们下达了绝杀令,锄杀这些汉奸们,无论采取什么手段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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