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郡城西十五里,大兴山下。此刻,狼尘滚滚,遮天蔽日,杀声震天。
只见原野之上,头裹黄巾的士兵盖地,已经不计其数。
“杀!”
“杀官狗,别让官狗跑了!”
“杀进涿郡,屠城!杀!”
黄巾军疯狂追杀着官军,一路官军的尸体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更有不计其数的官军,丢盔弃甲,仓皇逃窜,只狠爹娘少给了两条腿。
一杆黄巾大旗飘扬,并快速移动,上写“渠帅程远志”四个大字。
旗下策马疾驰的程远志,哈哈大笑,“幽州军也是一样不堪一击,今日,就攻下涿郡,来日,横扫幽州!兄弟们,给我冲啊。谁第一个冲进涿郡,我就让他当渠将!”
黄巾贼兵一听,更加疯狂起来。当上了渠将,对于他们来说,就意味着大把的票子,体面的位子,进城随便找小妹子!
就在程远志领军追杀不止的时候,一员黄巾探马狂奔而来,追上程远志的坐骑后,就在后面大叫道:“渠帅大人,大事不好了,我军后方出现了一支骑兵!”
“什么?”程远志心里一惊,道:“多少人?谁的兵马?”
探马擦了把汗,满脸灰尘顿时就是大花脸,叫道:“有几百人吧,旗号是什么“义勇军”!”
程远志大松一口气,迎风走音道:“此必定又是什么乡勇,官军都败了,谁能抵挡我。”
一旁副将邓茂仔细询问,这才知道来的骑兵不凡,道:“大帅,来敌全副武装,想来是官军中的精锐,不可草率呀。官军已经溃散不足为虑,不如回头围剿了这支骑兵,夺取马匹器械补充,再行进攻涿郡。”
程远志从其言,于是帅旗一招,四方黄巾呼啦啦全部集中了过来。
因此,当秦峰的五百骑兵到来的时候,就看到好大一团黄巾兵堆积在了一起,跟一群羊一样,稀稀拉拉,毫无阵型可言。
“止步!”
希律律~,五百骏马嘶声咆哮,人立而起。骑士全身铠甲,冷目无情,手中三尖两刃刀散发着嗜血的光芒,如同地狱里走出来的魔兵,只有敌人的鲜血才能够消失戾气。
在秦峰的带领下,经历过救助百姓的陷阵营的士兵,又发生了一次蜕变。心中的勇气让他们无畏,他们会追随着秦峰,扫平天下一切叛逆,为天下带来真正的太平。
只需一次饮血,就能够成为横扫天下的“真·陷阵营”!
而首战,就在眼前。
秦峰这五百骑兵,有千军万马之势。
黄巾贼兵便感到一股煞气扑面而来,刚才追杀高昂的士气,顿时就被冷却了太多。
希律律~,追云驹嘶鸣声中,秦峰手中大枪一横,走马而出。
金盔金甲金枪,身后五百无情的勇士,如同狼王带着群狼观羊。稀稀拉拉的黄巾羊群,当时就被震住了,不由自主就往一起靠。
秦峰出马,看了看黄巾的阵势,自己个就乐了。他身后的典韦,对许褚道:“看看看,看那边,竟然拿着木铲!”
“看看看,还有拿扫把的呢!”
黄巾的现状其实就是这样的,毕竟人太多了,又穷,武装不到位。
程远志见到秦军不凡,但一想自己人多,也就不怕,策马而出,叫道:“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秦峰现在还是白身,这名号报出去没啥意思,大枪一挥,遥指道:“程远志,你若投降,便饶你不死!”
“咦,你认识我?”程远志一愣,想不起在那里见过秦峰。
秦峰何止是认识程远志,那真是太认识了。上一世的时候,秦峰请张角抽大烟,就是程远志引荐的。后来,秦峰迎娶张燕的妹妹褚飞玉,这程远志还带人来听墙根,结果秦峰稍用手段,就让其乘兴而来,败兴而回。
“反贼,休要多说,若不投降,休怪爷手中大枪不认人!”秦峰挺起大枪,一阵盘旋,那金色大枪,金光闪烁耀眼,声势惊人。
程远志大怒,心说摆架势我也会,于是就将长枪举过头顶,也是一阵盘旋。格拉格拉的,木杆顶端的枪刃一晃一晃,快掉下那劲头。
秦峰本以为程远志要出马,谁知亮相完毕后,程远志一阵大喝,“邓茂何在,给我取了此人的小命!”
话音未落,就见程远志身后冲出来一个魁梧的大汉,手拿大刀,刀锋二尺长,还在滴血,显然已经杀了不少人了。邓茂杀人无数,也有武力,挺刀叫道:“尤那敌将,休逞口舌之利,有种来单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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