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客官您稍等。”
等这顿饭吃完,已经是两个时辰之后。一百零八道菜,陆续续的上了一个多时辰才算是完成,楚成风坐在那里,嘴巴就没有停过,如果张辰不是知道他什么出身,肯定会以为这是饿了三天三夜,好不容易才能逮到一顿呢。
而他那个叫做辉仔的随从,也让张辰大开了眼界。
只见他速度飞快,跟楚成风这个饕餮比起来竟是丝毫不见劣势,也像是今天没吃过饭一样。
张辰不由感慨,真的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呀,一个吃货主子带的随从也是吃货。估计他比楚成风稍微强上一点的,就只有他的一身武力了吧?
张辰又在海蛏子待了半个月,等楚家派来的团队把金玉珠场的事务彻底接手,他就离开了。
临走时他征询了金玉珠场所有人的意见,问他们是想跟着自己离开这里去往都城,还是想留在海蛏子。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竟然几乎全部的人,都想着留在海蛏子。
“听说都城气候干燥,还特别冷,冬天出门连耳朵都能被冻掉,我们可不想去那里遭罪。”
这是所有人不想离开的理由。
这个说法,应该是所有的南方人对于北方的误解,并不是所有的北方地区,冬天都那么冷的。不过比起四季如春的海蛏子,去了都城确实是遭罪。
张辰只能笑着答应,跟楚成风说了之后,把他们所有人的卖身契交给他。
一身轻松地带着唯一不想留下,只想跟随自己的许勇,张辰踏上了回去青明县的路程。
“东家,我是不是让你丢人了?”同张辰一起行走在热闹的街区,许勇有些踌躇不前。
在海蛏子时还没觉得有什么,等跟着东家在各地闹市区逛的多了,许勇才渐渐察觉到周围人看向自己那条残腿的奇异眼光。
慢慢的他就有些不想下车去逛了,可是张辰每次都把他硬拉下去。
许勇不止跛脚,长期生活在海边,经年累月的风吹雨打之下,他的脸上还有消不下去的红痕,跟一身气度不凡的张辰一同走在街上,确实是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
“以后这些事情都需要你来做,你不跟着看,怎么记住所有的流程?”
“别管别人怎么看你,你只要行的端做的正,并不欠任何人的。跛子怎么了?跛子就不能逛街买东西了?”
“咱凭自己的本事赚钱,有什么可丢人的?那些好吃懒做,整天无所事事的才丢人!”
可是张辰却像是没察觉到这样的差异一样,仍旧在每次跟人谈生意的时候,带他在身边。
许勇也知道,只有自己变得强大了,才能改变人们对他的这种眼神,在每次张辰向他解说时,都特别用心,想要牢牢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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