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以后,鬼大山在世间生活了长达四百年。
这四百年里,他几乎是逐一逐一的寻找一个叫做欢欢或者是长相酷似欢欢的女孩。可是一无所获。眼看离五百年越来越近,他已经不再报任何的希望了。有时候,他在想他寻找了这么多年而没有结果,是不是他们前世的缘份不够?
如果是这样的话,再寻找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
来到世间这么多年,他只是寻找欢欢了,还从来没有享受过人生,没有真正的像人一样生活过。在他曾经做人的时候,他在世间只活了短短的二十几年,而后便横遭灾难,殒命了。而且这二十几年里,他活的是极为的狼狈的,因为他极度贫穷,经常受他的主子的压迫,有时候一日三餐都吃不饱,何来的其他的追求?
机缘巧合,把他埋葬在了可以养尸的还阳山还阳穴里,百年之后,使得他成为了鬼。他逍遥快活了很多年,终于可以直着腰吐口气了,于是他学会了压迫别人,利用很多的女鬼为他寻找人血,在他做鬼王的时候,他喝了很多人的血,可以说是个十恶不赦的大魔头。
这样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的日子持续到一个叫做花思雨姑娘的出现,后来他又中了符水。而后法力大减,他再也不能如同原来一样了。他只得夹着尾巴做人,曾经对花思雨的爱慕后来就变成了敬畏,而后就变成了害怕。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了欢欢。
从失恋被蔑视,到被重视被爱。他第一次懂得了什么叫做甜蜜,第一次懂得了什么叫做爱。他的心窝第一次被温暖,如同进入肚子里的热茶。
欢欢就如同他心口窝的一块肉一样,他是那么的疼爱她;那么的需要她;那么的渴望那种温度。
可是,他用了四百年,经历了凡人的几生几世都没有找到她。在他即将离开这里,离开世间的时候。他打算真真正正的为自己活几年,即使是魂飞魄散,他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
他想找点事做,找一点自己真正喜欢和擅长的事情。不是为了钱,只是好好的想做个人,像人一样生活。在世间行走了这么多年,他已经明白了活着的意义,已经懂得了生命的珍贵,已经开始尊重生命,他已经知道什么叫做人,已经开始渴望做人了。
这一年,他来到了北京。
他听说北京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经济发展迅速,机会多,信息大,关键是这里的人多,万一能够寻找到欢欢呢?这个时候他依然是渴望在人群之中忽而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的。
他绝望中依然带有一丝的希望。
虽然这几百年下来,他存下了很多的钱,也到处做善事,得到的赠予也很多,可是他没有一处真正属于自己的住所,依然是过着漂泊不定的日子。
不是他没有能力,而是他不愿意。当他在一个地方住久了,熟悉了身边的人以后,他就绝望了。他总感觉欢欢就在另一处等他,他还不能失去失望,他还要去找她。就是这样,他总是经常的搬家,也经常去人多的地方逛游。
有一天,他路过了一个公园,叫做皇家园林。
他本是在的车上坐着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车子路过这个公园的时候,他忽而感觉自己的心口窝有些痛,像是要发生什么事情一样。他倍感惊奇,他已经有多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啊?
虽然在世间行走,他感觉他活的无欲无爱、无痛无畜。虽然他极力的寻找和大家的共同之处,但是依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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