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是那样的!”
1587耸耸肩,“无所谓,反正我不会理解人类的感情。”
不知怎么,涂欢竟然觉着有一种莫名的悲哀笼罩在1587身上。
但是下一时刻,1587就好像摆脱了那一层假假的壳,略带恶意地笑了笑,“小姑娘,这次任务太大意了,你完全就是被剧情牵着鼻子走哦,而且,被算计N次,被暴打一次,被抓包一次,被抓进牢房一次,被当肉盾牌一次……唔,还需要补充吗?”
“不需要了。”涂欢头上青筋跳动,恶狠狠地说。
“K,希望你继续保持,本次任务改变剧情度百分之九十,希望亲继续努力哦。”笑眯眯的少年对着涂欢挥了挥手。
不知怎么,在涂欢眼中,眼前笑眯眯的人影竟然和总是带着阳光笑意的唐昭乐重叠了起来。
在她失去意识时候,她听到一声轻不可闻的喟叹。“阿呆……”声音太过飘渺,她疑心她听错了,她觉着自己仍然处于一个荒唐的梦中,仍未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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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一群老乞丐,身边一群小乞丐,涂欢正在吃饭。
她穿着粗陋布衣,上面缝缝补补,勉勉强强算是一件完整的衣服。对面有的乞丐衣服已经看不出来原本的布料,黑乎乎的堪能当雨布用。
刚穿越来时,面对这如此艰苦的环境,看着周围堪比非洲难民的黑脸,她只想说一句:系统君,你是在玩儿我?
涂欢默默地咬了一口富人们定点施舍的窝窝头,默默地盯着对面不远处的一个小女孩看。
那个小女孩在一群乞丐中间也能看得清楚她清秀的容颜,就连啃馒头的姿势都带着优雅,遗世而独立的与周围的人划清了界线,只有不经意间,才会发现这个灵动的女孩不时瞅向涂欢的视线。
对,她就是这个任务的女主,蓝采若。
现在涂欢和蓝采若都是因为战乱流离失所的小乞丐。虽然战乱很快被平息,她们却是再也找不到家了。蓝采若在一群乞丐中生存,也不忘天天去洗脸,梳头,哪怕是一点窝窝头,也是端端正正的吃饭样。
其实涂欢很好奇,她这么一副与别人不同的模样,还在乞讨群中显示的那么水灵,那么优雅,居然没有人对她动什么歪心思?居然还能保持着纯洁的处子身?正常女孩在这个环境中怕是能有多黑,就把自己抹多黑吧?
只能解释为女主光环吧?原书中没有遇见男主之前,女主虐的是心,还不是身。
至于蓝采若为什么看向涂欢,那是因为在乞丐生存生涯中,涂欢被女主的善良优雅大方打动,自愿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小弟。
涂欢这个身体的原主傻乎乎的,也没有名字,蓝采若就诗兴大发,把她取名为“初见”。说是取自一首诗中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涂欢穿越过来之后,每天听蓝采若喊,“初见初见”,太有心理障碍了,正色对她说,“我以后就叫涂欢了”,就对女主拉开了距离。
涂欢缓缓回忆剧情,某天初见救了一个男人,但是把身上唯一值钱的半块玉给弄丢了。这块玉是她当蓝采若小弟时候把一块玉破成了两半,一半她拿着,另一半给了蓝采若。
男人是本朝的一个颇有实权的王爷,他费尽心思寻找玉佩的主人,便以为蓝采若是救命恩人,当即带回府中。蓝采若和男主恩恩爱爱,当着蓝采若苦逼丫鬟的初见爱男主而不得,嫉妒心起,爬了王爷的床还被男主嫌弃。
某天发现了真相的她说出来了事实,王爷已经不稀罕她了,他认为她品行低下,人格低贱。救了他的事实又怎么样,陪伴他过来那么久的,是蓝采若,而不是一个爬床丫鬟。
太可笑了,当初一同挣扎在生存边缘的两个小乞丐,一个成了倾城王妃,一个成了爬床丫鬟。成了丫鬟的原主,又怎么能毫无芥蒂?
而成了倾城王妃的女主,她能成了王爷心中真爱的前提,无非是她曾经救了王爷,当这个前提也是假的时候,又有什么资格去得到本该属于“女配”的幸福?
涂欢只为原主感到悲哀,蓝采若必然不是简单的人物,不然也不会明知王爷感念的是玉佩的主人,反而闭口不言,只等着王爷爱上她,只等着原主走投无路,最后只好去卑贱地爬床。
涂欢现在就在原地等着男主的出现,等着他把两人带回府中。蓝采若踌躇半晌,走到她面前,带着微微冷傲的别扭表情,“不喜欢初见就算了,那你就叫涂欢吧。”
涂欢装傻不说话,她瞟了一眼蓝采若水灵灵的小脸蛋,再摸摸自己黑乎乎的脸,又狠狠地咬了一口窝窝头。
涂欢在心中默默地吐槽,你才贱呢你才初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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