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个比方。
陈沐在地板上写一道十分复杂的算术题。有a、b、c、d四个选项,这个题以葛小伦的智商都不一定能算出正确的答案。更别提是小边牧了。
但是,陈沐在让它选择一个正确答案的时候,它却能直接选择出其中正确的那个!
这种情况,已经不是智力和分析了,而是纯粹的直觉!
甚至于,又一次陈沐让小牧做出选择的时候,这家伙犹豫了许久,最后没有做出选择。让陈沐还以为这小家伙的能力已经到了极限。但是等他重新验算了一遍自己出的题目之后,却发现是自己不小心把答案写错了,那四个选项之中没有正确的。
也就是说,不是小牧的能力到了极限。而是因为在它的感觉之中,那四个选项都不正确,所以才没有做出选择!
紧接着,陈沐再次做进一步的实验。
这一次的实验就不是简单的选择题了。而是更加复杂甚至没有具体名目的综合判断,而小牧却也每每都能做出正确的应对
于是,陈沐虽然十分的惊骇,但是还是得出了一个结8◇论。
那就是,这个小家伙的直觉已经通神!
也就是说,这个小家伙,有着可以说是鬼神一般的直觉判断。只要有正确的答案,那么数量在它的面前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意义。
但是,如果是比较广义的东西,这小家伙就会出现难以判断,甚至出现犹豫和疲倦的状况。
总而言之,就是这个小东西会本能的选择有利于自己行为和选项去实行。但是对于太过错综复杂的事情却又难以抉择。
但是即使如此,也足以知道如此弱小的家伙,怎么会在末世之中成长起来了。也可以解释,为何这个家伙受了那么重的伤势之后。还要爬上之前那栋大楼的七楼,直直的来寻找陈沐了。
因为在这个家伙的直觉之中,本能的感觉到陈沐能够救它的命!甚至于,它咬破陈沐的指头,吸吮后者的鲜血,恐怕也都是本能直觉的驱使。
这种诡异的能力,绝对不可能是生物本身所能拥有的。
所谓直觉,即直观感觉。是不以主观意志所控制的一种直观感觉,基本是只有人类才会具备,对于动物而言。更多的只能算是本能。
有人将这种情况称之为第六感。它类似于大自然之中的空气,当你想要捕捉它的时候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但是在不经意之间,却又像神来之笔一般给予意想不到的意外和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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