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晌午头上,凤瑶才走到山脚下,往家里行去。远远地,就看见门口停了一辆马车,上面盖着绣满吉兽的暗色缎子,内中掺杂了金丝银线,在阳光的照耀下不时闪过亮光。
目光一沉,来人是谁,此刻心中已经有了大概。
果然,走近院子,只见一位年轻男子负手站在屋子前,背对着大门。宽肩窄腰,身材修长。单单只是背影,便透出了美男子的气概来。更不必说身上的华丽锦服,以及束起长发的银冠玉簪。
前科状元郎,大景朝最年轻的内阁大学士,沈云志负手站在屋子前面。长袍儒衫,一派书生气度。只不过,属于权臣的狠厉之势,在他的身上已经十分明显。
他望着身前破旧的老屋,清俊的脸庞一片平静,不知道此刻心中在想些什么。
“沈大人往后退些吧,免得我这屋子倒了,砸到大人便不好了。”凤瑶背着背篓走进来,向前方的背影淡淡地说道。
听到脚步声,沈云志慢慢地转过身来。在转过身之前,他想过会看到一张被贫苦生活折磨得面目粗糙的妇人脸庞,想过会被妇人扑过来扯着衣裳嘶喊哭叫。却独独没有想过,看到的竟然是这样一幅画面。
只见女子穿着蓝色棉布衣裙,虽然十分朴素,然而剪裁合体,束出纤细的腰肢与丰腴的胸前。一张素面朝天,眸光闪动,犹如漆黑夜里的繁星点点。
脑后用一根木簪盘起头发,只有几丝俏皮的发丝落下,遮在饱满白皙的额头上。见到他,没有哭也没有叫,只是淡淡地问道:“大人此行前来,不知所为何事?”
“你……”沈云志没有料到,所见到的居然是这样一副情景。他望着凤瑶柔媚白皙的面孔,一时之间竟有些惊异起来。
凤瑶瞥了一眼面带惊异,一言不发打量着她的沈云志,径自推门走进屋里,将背篓卸下来:“大人此行,是为了向我们显摆,休弃我们母子后,大人过得十分如意,对当年的决定再庆幸也不过了?若是这般,大人却不必来,您已经是庙堂之高,犯不着与我们山野小民斗气。”
要说凤瑶此人,本是极不擅长言词。可是对待沈云志这种人,根本不需要组织词汇——这样混账的人,他所做过的混账事,根本就不需要思量,张口便能列举出百八十条!
这份敏锐的心思,难道是记忆中的那个粗鄙妇人?沈云志心中的惊讶更深了,忍不住道:“你是……凤氏?”
说起来,沈云志早已记不得凤氏的面孔。或者说,他从来没有记住过凤氏的面孔。陌水村的一枝花,凤氏的美貌之名,曾经传遍周围的村落。但在沈云志眼中,却只得四字评价:不过如此。
可是比凤氏更漂亮的却没有了,而且凤氏不知为何总对他露出些含情脉脉的眼神,所以在沈父沈母的催促下,沈云志决定迎娶凤氏。
迎娶凤氏的时候,沈云志还曾费了一番手脚。因为凤氏被朱氏当做童养媳养大,原不打算陪嫁出去,是他引着宋长生染上赌瘾,欠下巨资赌债,使得朱氏手头缺钱,才不得不收了三两银子聘礼,把凤氏嫁给了他。
在新婚之夜后,沈云志便埋头书中,再也没有碰过凤氏了。他自诩熟读圣贤书,眼界早已脱离凡夫俗子,只记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凤氏虽美,与他心目中的颜如玉比起来,却犹如云泥之别。
当然,也因为那件事……
“大人莫非认不得曾经朝夕相处的发妻了?”凤瑶从墙角拎起斧子,唇边噙着冷笑,从屋里走了出来。
对上她漆黑的眸子,沈云志不由心虚,一时之间没有答话。
“大人为何不说话?莫非同高官显爵打交道时,不便说山野俚语,久而久之便忘记了?”凤瑶打心底没有想到,沈云志是真的认不得了。
从屋里走出来后,坐到门口的大青石上,挽起袖子开始劈柴:“大人不必如此,有句话是怎么说的?唔,叫做英雄不论出身。意思是说,不论坐上什么样的位置,别人都不会忘记,当年考上状元、当上丞相女婿之前,大人也是乡间野民。而且因为这个,别人都对大人十分敬佩呢!”
鸡窝里飞出的黑心凤凰,呸!凤瑶狠狠劈开一根木柴,好似劈开的是沈云志的黑心。
原本神色淡淡的沈云志,闻言猛地沉下脸,因为凤瑶的话看似吹捧,实则暗藏尖刃。想当年他使计夺得丞相之女苏玲珑的心,借此爬上高位,朝中不知多少人对他说过:“英雄不论出身。”然而转过头去,却无不嘲讽他说:“野鸡飞上枝头,仍旧是野鸡!”
思及此处,沈云志望向凤瑶的目光有些惊异,她是有心的还是无意的?如果是有心的,她是怎么懂得这些?如果是无意的,又是怎么说得出这些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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