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乞丐,剩下的三类人,买人的人就不用说了,不管是啥人,反正都是有钱人,只说卖人的人和被卖的人,这两类人里面,有一半是流民,也就因受灾等原因,流亡外地,生活没有着落的人,即卖儿卖女,买弟卖妹,甚至是卖媳妇之人,剩下那一半,就是人牙子了,人牙子卖的就不是他们的亲人了,而是从各处贩来的人口,有些人牙子还会现买现卖,就在‘人市’上买人,然后扭脸就坐地起价,抬高价钱往外卖人。
所以既想买人,又想少花钱,那就要跟‘人市’里的那些流民买人,流民卖人,都是半卖半送的,只要你愿意买,价钱差不多,他们就卖了,很少有人待价而沽,因为卖人的这个过程,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煎熬,哪有人卖至亲骨肉,还会卖上很多天,不卖个好价钱不可的,那是人牙子才会干的事,他们都是长痛不如短痛,在活不下去,想卖人的当天,稀里糊涂就把人给卖了。
不过流民手里的人,各方面的资质都比较差,比如说模样,因为那些模样好的,都被人牙子抢先一步过滤走了,轮不到其他人来买,所以要是挑剔,想买好一点的奴仆,还是要去人牙子那里买,一分价钱一分货,虽然人牙子手里的人卖的都比较贵,但相对来说,资质要略高一些。
李缙买奴仆,当然要挑一些好的来买了,最主要的是他不差钱,所以进了‘人市’,他带茉莉去看的,都是那些人牙子卖的人,茉莉也没有发善心,提议要去解救那些流民,因为她知道,人牙子手里的人,才更值得解救。
‘人市’里卖的人,大多数都是有些劳动能力的少男少女,十岁以上至十五、六岁的居多,还有一部分十岁以下的孩童,成年男女比较少,成年女子还能看到,成年男子就基本上看不到了。
在这各个年龄层中,少男少女最受欢迎,一般买人的人,都会选择买十几岁的少年男女,因为他们已经能干活了,再大一些,还能派上别的用场。
李缙和茉莉买的也是少年男女,他们四下走了走,见到合眼缘的,讲上几句价,差不多就买下了,没用多长时间,就买了七个人,这七个人是四女三男,年纪都在十四、五岁之间,一共才花了一百两银子。
这一百两银子,搁在后世是多少钱呢?以黄金的价格,或是米价,作为基准来推算,明朝一两银子,也就折合几百元人民币,那一百两银子,也就是几万元人民币,几万元人民币能买七个人,这在后世是无法想象的。
但这还是高的,七个人一百两,平均下来,一个人就是十几两,这身价算极高了,比这低的有的是,三、五两银子买个人很正常,由此可见,当用价格计算人的价值时,一个人的价值是多么的低,可生活就是这么残酷,这是活生生的历史事实。
而在明朝,一个平民吃用一年的花费,只要一、二两银子就够了,卖个人,也够家里应付一阵子的了,所以一些人走投无路,在没有其他东西可卖的情况下,便会卖自己的至亲骨肉。
古代社会的权利主体是家庭,而每个家庭成员都是家庭这个集体的一部分,也可以说是私有财产,所以卖自己的至亲骨肉是不犯法的,但要是卖别人的至亲骨肉,好比拐卖人口,那被逮到了,是要被处以重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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