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秉昆,我先走了,有空记得给我打电话,我带你在燕京到处逛逛。”
“行,到时候我给你打电话。”
万仕兵挥手跟周辰告别,骑着自行车,拖着行礼迅速远离。
现在天气已经很热,医学院也放了暑假,虽然只有一个月,但也有很多人离开了学校。
万仕兵是周辰的同宿舍舍友,宿舍一共有八个人,万仕兵跟周辰玩的最好,同时年纪也是最大的,今年二十九岁。
周辰他们宿舍八个人,最小的是二十岁,最大的是二十九岁,也就是万仕兵。
万仕兵就是宿舍唯二的燕京本地人,家世极好,父亲在外交部工作,母亲也是体制内的干部,级别不低。
这种家世的人,没有走仕途,而是选择了学医,一开始周辰还十分诧异。
不过听万仕兵解释过,他就明白了。
因为他父母在前几年遭受过磨难,已经成年的他都是看在眼里,所以心里对走仕途这条路就有了排斥。
之所以选择学医,是因为他有一个女儿,从小体弱多病,受过不少苦,让作为父亲的他很难过,所以萌生了学医的念头。
周辰跟万仕兵之所以关系好,是因为他们两人比其他人都要成熟,同时他们也是宿舍里仅有的结过婚有孩子的人,话题自然要比其他人多。
同宿舍八个人,结过婚的有三个,除了周辰和万仕兵,另外一个虽然也结了婚,但并没有孩子。
周辰除了跟万仕兵关系很好之外,跟宿舍的另外两人关系也不错,至于其余的四人,算是朋友,但彼此的关系,也就比同学好上一点。
圈子这种东西一直都存在,有些人注定了不可能是一个圈子,强行交好,也未必是好事,这一点周辰非常清楚。
万仕兵除了跟周辰聊得来,让他们关系更进一步的是,周辰的外语能力。
这年头跟几十年后不同,外交部的官员并不是每一个都对外语非常精通,就像万仕兵的父亲,他对英语非常精通,可对其他语言就弱了许多。
虽然是医学院,但外语书籍有不少,有一次周辰暴露出了自己优秀的外语能力,导致了后来有不少同学都请他帮忙翻译。
万仕兵得知后,也是请周辰帮忙翻译了很多次,帮别人翻译都是会收点好处,帮万仕兵,周辰则是没收好处。
一来二去的,两人的关系自然就好了。
至于说帮人翻译赚钱,是不是投机倒把,这要是放在偏僻地方,还真的可能被冠上投机倒把的罪名。
可在大学校园里,这种事还真的不算什么,大家都是同学,帮帮忙,给点手续费,要是真有哪个举报,那绝对成为众失之的。
这个特殊的时期,能考上大学的,没几个笨人,谁会去干这种吃力不讨好,遭人白眼的事情。
也就是靠着这个小生意,周辰每个月赚的钱,竟比在出版社上班还多。
在大学已经快到半年,因为特殊的年代已经过去,为了接下来的事业,周辰没有再藏拙,渐渐地将自己的能力展现出来。
虽然才上了半年,但他的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已经让一众老师刮目相看。
若是在其他年代,周辰刚上学没多久,就掌握了那么多的理论和实践能力,多多少少会受到质疑和审视。
可今年入学的情况又不一样了,十年没招生,今天第一次报考,医学院有很多都是带艺入学,所以学校老师对于周辰出色的能力,并没有太过于意外。
这倒也是省了周辰不少口舌,否则要去解释的话,也是个非常繁琐的过程。
暑假一个月的时间,周辰并不准备在家休息,而是跟学校的领导商量过,准备去燕京医学院第一医院去做实习医生。
本来以周辰大一学生的身份,是没有资格去医院做实习医生的,不过周辰的表现实在是太出色了,最终院校领导才同意给周辰一个机会,让他去了医院的急诊科做实习医生。
急诊科绝对是医院最累的科室,尤其是周辰这样的实习生,到了急诊科,基本上就成了廉价劳动力,被人幺来喝去。
对此,周辰并没有觉得丢面子,他是有着超乎寻常医生的医术,可现在的身份就是一个没毕业的实习生,不可能给你优待,能进急诊科帮忙,在这个年代,就已经不容易了。
急诊科的医生护士,本来还不太瞧得上周辰这个在校学生,可是几天之后,很多人都对他刮目相看。
因为在他们眼中的‘野路子’,是真的有几把刷子,无论是缝合伤口,疾病诊断,都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就连很多老医生都觉得自愧不如。
有本事的人,在那里都会受到尊敬,在周辰展现出了自己的本事后,他的日子自然就好过了不少。
除了少有的几个人依旧不怎么平等对待之外,大多数人都开始跟他打好关系。
毕竟周辰怎么看都是一个优秀的潜力股,将来说不定还有机会到这里工作,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对手好。
弹指之间,半个多月的时间就过去了。
周辰在燕京医学院第一医院已经待了半个多月,一天都没有休息,每天都是起早贪黑,每隔几天还要值个夜班,过度的忙碌,让体质非常好的他,也是感觉到了疲惫。
果然,他的身体素质虽然超越了普通人的两倍,但说到底也依然是肉体凡胎,会疲惫,也会受伤……
今天又忙到了晚上七点多,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八点多。
刚开门走进屋里,周辰就轻咦一声。
“秉昆。”
周秉义看到周辰进来,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招呼道。
周辰对他点点头,目光转向了他左手侧。
“大嫂,你什么时候来的?”
郝冬梅站起身,笑吟吟的冲周辰说道:“秉昆,好久不见啊。”
周秉义道:“你大嫂今天刚过来,这不,她刚来我就把她领到你这里来了,不然的话,我们还要花钱去招待所呢。”
周辰放下钥匙,走了过去:“大哥,大嫂,你们吃过了吗?”
“还没,等你呢。”
周辰看向了郑娟和李素华,郑娟说道:“我和妈让大哥大嫂他们先吃,可他们非说要等你。”
周秉义立刻道:“我这不是寻思着跟你喝两杯嘛。”
周辰点点头,走到柜子里拿出了一瓶白酒,“那我们哥俩今天就喝几杯,刚好我最近也挺累的。”
周秉义诧异的问:“怎么,在医院做事很累吗?”
放暑假后,他也没有会吉春,而是留在了宿舍,他一个月基本上都要来这里两三次,自然知道周辰去医院实习的事情。
“急诊科,你说呢,各种脏活累活都交给我,从早上到下班,就没有几分钟能闲着。”
这年头还是劳动光荣,周辰感觉自己真的是被压榨的不轻,换做是那些大学毕业的实习生,这样的高强度工作,恐怕三五天就得生病。
周秉义:“能熬就熬熬吧,大一就能够去医院实习,还是第一医院,有哪个医学院的学生,能做到你这样的?这个时候累点,以后会有回报的。”
郝冬梅也是跟着说道:“秉昆,你大哥说的没错,之前秉义跟我说,你去了医院实习,我特别震惊,你才大一啊。”
她自己就是上的医学院,所以比周秉义还要了解这个行业,大一就能去医院实习当医生,要么背后有很强的关系,要么就真的是能力出众。
周辰笑笑揭过了这个话题,对郝冬梅问道:“大嫂,这次过来,是准备暑假过后再回去吗?”
“是啊,你大嫂在家也没什么事,所以我让她过来,就是这段时间要麻烦你们了,可能要在你们这住了。”
周秉义有些尴尬,招待所不便宜,而且若是住招待所的话,吃喝拉撒都是问题。
他们现在手里是有点钱,但两人还要读几年书,能省就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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