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职的相关细则,后世有专门的条例,这都是刻在朱允炆脑袋里的东西,但是他没有一次性全部拿出来润色修改使用,他今天是只打算拿出一点来,真弄得多,他自己会乱,地方更会乱。
这两点,一是家族经商,这是通病,一人为主官,子嗣兄弟经商的形态在洪武年便露了苗头,不这样不行啊,俸禄养不活不是。
而现在开商禁,复商籍,经商行为只会越来越繁荣昌盛,那些一家百十来口的宗族式家庭,会有多少人经商?
对这种事,朱允炆的态度很坚决,加了俸禄后你本身就可以吃饱,如果还想经商,那就要接受稽查,干净为官也就罢了,若是有枉法的行为,那就等着掉脑袋吧。
对于大明的官,刑罚可是很重的。
至于科道言官、都察院下到地方后的稽查,地方上的锦衣卫千户所也会派人参与,三方联查,朱允炆就不信都是乱臣贼子,连一个忠诚与他这个皇帝的都没有。
当然,也不排除有漏网之鱼,但这是没办法的,谁也没本事全面杜绝贪污腐败,后世还查不完呢,这种事没必要鸡蛋里挑骨头。
只要保证八成以上的清查率和省府一级主官的廉洁度就足够了,尤其是省府主官,能保证这两个级别的清廉,地方就不会出现大的人祸和腐败。
至于第二条,那就是地方有官员靠出售书法书画来变相受贿,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行为几千年经久不衰,属于典型的以权谋财,但这也是最好查的,地方千户卫所和科道言官监察到,举报上来,都察院下去核实,查实后直接杀头抄家。
“除了犯这两点的官员要停职稽查外,还有两种官员要开除!”
朱允炆话锋一转,语气便冷了许多。
“凡在职期间,喜往寺庙、道观上香崇奉者,一律开除!
凡在职期间,喜祈畏神灵、结交江湖术士者,一律开除!
地方要自查和自首,官员崇奉而隐瞒不报的、地方清查发现而不惩处者,待中枢发现后,一律斩立决!”
宗教的洗脑能力堪称可怕,明朝这种古代,古人对神灵的敬畏更是犹为甚深,经常做出许多迷信的事情来,比如现在地方府县的很多官员,就爱在自己的中堂摆上一口棺材!
这可不是学停棺死战的庞德,标榜自己打算殚精竭虑、死而后已的为国家事,单纯就是为了升官发财这四个字!
而闽南、湘楚之地,两周时期的巫学、神学残留还保存着,经常有一群跳大神的玩意借着苍天的名义蛊惑人心,甚至蛊惑官员,弄得地方乌烟瘴气一团乱麻。
而有的官员信佛信的深,对于佛寺侵占田亩、隐瞒数目,躲避交税的行为,更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这种官,要来做什么?
你不是信佛祖、信上帝吗?(咱们的玉皇大帝古时叫上帝,不是西方那个耶哈哈)那就滚回家慢慢信,要是在任期间还信,那朱允炆的任务,就是送他们去见佛祖上帝!
毛泰吓得背后冷汗涔涔,慌忙脑子里回忆起来,自己这些年有没有去过寺庙、道观之类的地方降香。
“自条例颁行后改正的官员既往不咎。”
朱允炆瞥了一眼毛泰,似乎看穿了后者惊惶面容后的想法,便出言道:“只有那些不愿改正的,才要严抓、严查、严惩!”
毛泰忙站起身躬礼:“臣领命,必传达地方,日后仔细查处,不敢松懈。”
“嗯。”
对毛泰的态度,朱允炆还是比较满意的,看了一眼杨溥,招手:“朕今日说的,都记下来了吗?”
杨溥便将奏本递上:“陛下口谕,字字句句皆无遗漏。”
双喜接过递呈,朱允炆自上而下遍览后点了点头。
“可,拿回去润色下,编成条陈的形式留档,待将来再有添加,可取出附言于后。”
“是。”
致仕、丁忧、免职、开除。
这四项是朱允炆这几日想到的,等将来时机成熟了,关于官员的管理自然会有更详细的规范条例补充,革故鼎新的事多花些时间,总会有做完的时候。
(四月十号上架至今一共六天,保底二十三更外加三章首订加更,共计二十六更,合计更新七万字,日均一万一千字,感谢大家的支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