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酒店的停车场很大,詹子行带着丁大妹绕了很大一圈,才找到他的车子。
丁大妹跟在他的身后,望着他高挑、挺拔的背影,不禁有些发呆。
当年,他是医学院的学霸,凭借冷然的气质,被师范学院的痴女们誉为“高岭之花”。
而她呢?为了奖学金,几乎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耗在了学习上。
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甚至恨不得把一块钱掰成两半来花。
本来是属于平行线的两个人,后来居然睡到了一起。
想来就觉得好神奇。
丁大妹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是什么也都没有说得出来。
最后,她抿了抿唇角,淡淡地说道:“詹子行,我们找个地方去喝几杯,好不好?”
滨河路有很多开通宵的馆子,因为在大半夜还会有客人上门。
这里离夜店聚集地很近,所以出来吃宵夜的,也几乎都是泡酒吧的人。
划拳声、酒杯碰撞的声音、聊天的声音,此起彼伏,嚷闹个不停。
“要不我们换个地方?”詹子行的眉头一皱,这里真心不是聊天的好地方。
环顾四周,丁大妹摆了摆手,表示无所谓,“就这里吧,其他的店都关门了。”
“老板,给我们摆一张桌子。”她扯着嗓子,让老板把桌子摆在稍微僻静一点儿的地方。
点了烤鱼、烤韭菜、还有烤茄子。
菜点得不多,加上詹子行也不让她多吃。
“喝啤酒吗?”她尊重他的选择。
他摇摇头,然后让老板温了一壶花雕。
他给她倒了一小杯,“啤酒生湿,你本来就宫寒,少沾生冷、寒性的食物。”
这个季节还未入夏,晚风里总是带着丝丝凉意,而河边的风更大,袭上皮肤能激起一层鸡皮疙瘩。
单薄的外套似乎有些扛不住那股子冷风,于是,丁大妹搓了搓手臂。
见她发冷,他又回到车上,然后从后备箱里拿了一件他的外套,随手就递到她的面前,“穿上。”
感冒一点儿不好玩,她可不愿意吹一夜冷风。
于是,她也毫不矫情,爽快地接过来披上。
望着河对岸的灯红酒绿的流光,她又开始神游,思绪飘飘荡荡的,像是在想些什么,又像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詹子行举起杯子,“在想什么?”
“没什么,就是很好奇。”她与他碰杯,碰的一声脆响,“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呢?”
他垂下眼眸,抿着唇角,一声不吭,只是收紧了握着杯子的手。
“我们老家是出名的酒乡,满百天的孩子开荤,不是沾肉汁,而是用筷子沾上百年老酒。”她抿了一口,温热的液体顺着喉管一路往下滑,让她感到通体一阵暖意。
她放下杯子,砸吧砸吧嘴,“在我的成人礼那天,族里的长辈搬来埋在桂花树下的女儿红,说是祝福我早日出嫁。”
“然后呢?”他托着下巴,静静地听着她的絮叨。
酒不醉人人自醉,她藏了这么多年的话,结果却是告诉了詹子行。
狗血吗?
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却不是她的初恋,也不是前男友,更不是前夫。
无法界定的身份,倒是让她能放下戒备,轻松地说出当年的秘密。
“后来,我喝光了所有的女儿红。”她又端起杯子,望着里面晃动的水光,陷入深深的回忆里。
在七家镇,老丁家的孩子一直都是镇上最调皮捣蛋的。
丁大妹和丁大壮两兄妹,是出了名的孩子王。
论起吵架,没人能敌得过丁大妹。她经常和别人发生口角,当哥哥的丁大壮自然要帮忙。打架打多了,他就成了恶霸头子。
自此之后,镇上没人再敢欺负他们两兄妹,一见到他们,就尽量避开走,生怕惹祸上身。
当面不敢说,背地里却是抱怨不断。
“死爹死娘的瘟神,咱们镇子都被他们搞得乌烟瘴气了。”
“可不是吗?咱们家的孩子,现在都不敢去上学堂了。”
丁大妹无意之中听到这话,顿时火冒三丈,冲上去就大骂起来,“先搞清楚,是你们家那死孩子骂我爸妈,我才还嘴的。”
她抬起手,指着那群嚼舌根的女人,“骂我就算了,我爸妈都已经躺进棺材里了,你们如今还拿他们来说事儿,不觉得过分吗?”
女人们先是一愣,但转念一想,丁家只剩下这两兄妹,再厉害,也不过是十来岁的孩子,能厉害得过自家的男人吗?
于是,她们又挺直腰杆儿,“你凶什么呀?女孩子没有温柔的样子,简直就是个泼妇。当真是没有了父母,连教养也没有了。”
丁大妹的胸口一疼,红着眼框,拼命不让眼泪落下来。
显然,那群长舌妇还觉得不够,“命如此硬,小时候就克死爹妈,将来说不定还会克夫。她呀,估计将来也没有人敢娶。”
“臭婆娘,你们在胡说些什么呢?”
丁大壮听说妹妹被欺负,连忙赶了过来。
他挥起拳头,怒气冲冲地就朝那群长舌妇揍去。
“呀,杀人啦!”女人们惊叫得四处逃散。
现场乱成一锅粥。
面对女人,丁大壮还是没有下重手,只是吓唬为主。
女人们不敢甘心,各自又把自家的男人拉过来,替她们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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