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个小时之前,也许慕容晨雪永远都不会想到,自己会在这样的地方吃饭,而且还是吃的不亦乐乎。
此时的她,哪里还有什么高冷的冰山女王范?
有的只是简单。
此时的她就像个普通的女孩儿,和自己喜欢的男孩,一起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
看着满嘴油腻而不自知的慕容晨雪,陈锋突然间笑了起来。
不是放肆的大笑,也不是无语的苦笑,而是那种很温暖很温暖的笑。
“怎么了?”被陈锋如此正经的看着,又如此温暖的看着,慕容晨雪没来由的有些心跳加快,有些脸红地问道:“怎么了?”
陈锋笑着摇了摇头,伸出手,擦了擦她的嘴角。
她没躲开。
在这一瞬间,一种极其强烈的冲动,自陈锋的心中升腾,他将左手中的东西,放在右手之中,然后顺势拉起了慕容晨雪的手,心情有些忐忑地说道:“晨雪,我们谈恋爱吧?”
虽然他能够很确定她也喜欢自己,可是真正到了要表白的这一刻,他依然有些紧张。
慕容晨雪的脸蛋更红了,她心中甜蜜地说道:“你应该请求我答应你的。”
陈锋闻言,先是一愣,然后重重地咳嗽了一声,突然间大声说道:“安静!“
在喧闹的小吃街或者说是美食街中,按说这样的声音是应该很快就会湮灭的,可是在这一刻,不知道为何,原本热闹喧沸的小吃街中,突然间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安静之中。
没办法,陈锋的声音很大是一方面,还有一个原因是……慕容晨雪实在是太漂亮了,所以原本就有许多暗中观察的人都下意识地停止了交谈。
无论男女,都喜欢美女的。
在场面陷入刹那间安静的时候,陈锋突然间做了一个让慕容晨雪打死都不敢相信的动作。
只见他突然间单膝跪地!
陈锋一生,只跪过三次。
第一次,是他十六岁的那年。
那一年,他离开高中,去了军营。他对着那个养了他十六年的那一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爷爷双膝跪地。
第二次,是他十八岁的那年。
那一年,他来到了金陵血狼,成为了所有人都看好的兵王。
那一年,那个叫做“血刃”的男人,为了救他,死了。
他跪在那个真名叫做“慕容九天”的男人的坟前,许下了一个让他永远也忘记不了的承诺。
第三次,是他二十三岁的那年。
那个养了他十六年,为他牵肠挂肚了二十三年的老人死了。
今天,是他的第四次。
他跪在这个叫做“慕容晨雪”的面前,手中没有鲜花,膝下也没有玫瑰。
手中拿着的是油腻而又廉价的鸡腿和烤串。
“晨雪,做我女朋友吧!”
慕容晨雪刹那间,眼眶湿润,双手之中的烤串早在陈锋跪下的那一瞬间掉落在地上。
她紧紧地捂住自己的嘴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眼泪如大雨滂沱。
这是幸福的泪水。
每一个女人,无论是貌美如花,还是普普通通,都希望有一个男人,来到自己的身边,对着自己说“做我的女朋友”。她慕容晨雪也不例外。
有的女人希望自己的男人,会是一个盖世英雄,身披着金甲圣衣,脚踏着五彩祥云,过来娶她——这是最浪漫的、似乎也是永远都无法实现的婚礼;
有的女人希望自己的男人能够在鲜花遍地的场景下,跪在遍地的玫瑰花瓣上,手捧着鲜花,鲜花上有熠熠生辉的钻戒,然后告诉自己,做我的女人——这是很浪漫,也很俗套却很有效的求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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