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血战昆仑】
那边,彩色的烟雾渐渐散去,任平生得意洋洋,踱着方步迈向颓然倒地的步云鹰。这是他跟五毒教借的毒,妙就妙在不致命,武功好的人个把时辰就能运功逼出。但这个把时辰内,中毒之人是手脚无力的,就像现在的步云鹰,再愤怒的表情也只能听凭他任平生的摆布。
任平生笑嘻嘻的将龙王恨绕上步云鹰的左臂,看似随意的一扯,就将步云鹰整条手臂的臂骨拧的粉碎。步云鹰一声闷哼,在任平生听来却是悦耳非常,“师兄,这么多年,我一直都不如你。师父这样认为,弟子们这样认为,就连娴静门主也这样认为。他们,都因为你才瞧不起我。”他边说边将龙王恨绕过步云鹰的一条腿,准备如法炮制,拧断他的大腿骨。
步云鹰脸色惨白,但面无表情,他不怕被生生拧断大腿骨,或者接下来更残酷的虐待,他只怕不幸将痛呼喊出口,被人小瞧了去。
幸好,他很快就不必有这样的忧虑。
任平生砰的一声摔在地上,两只眼死死盯住刺穿他胸膛的那柄剑,怎么也想不通它为什么会神不知鬼不觉的凭空出现,又为什么会悄无声息快如闪电的杀死自己。他至死都难以瞑目。
而受益的步云鹰居然没有感激这位及时客,只是在他的搀扶下,勉强站起,一步一步迈向另外的战圈。那里,亟初禾和乐子期正以寡敌众,且战且退。
他们二人已被逼上最险要处的悬崖,三面临空,一面是皑皑雪峰,还有无数的索命修罗。
能上昆仑山顶的,不是一流高手,也要武功超群。而他身边,乐子期虽然拿着重铁剑,师从顾回蓝,但毕竟没有内力,又被财如命瞳术所伤,再出招式对这些高手来说,几乎就是摆设,谈不上半分威胁。何况,对方人多势众,来势汹汹,招招都是要索他性命。加上他疲惫不堪,轻功施展不利,自保都勉强。使那亟初禾不得不在以一己之力鏖战群雄之外,还要分心相护。一时间二人狼狈不堪,应对不暇。
亟初禾的巨伞在一开始就撑开了,飞芒细针洒射时倒下过一批人。本以为对方会有所忌惮,谁知石话一声大喊,说针芒无毒,后来者便一拥而上,顷刻间把那把巨伞砍的稀巴烂。亟初禾不得已,弃伞留刀,搏命死战。
他的绰号是白骨刀魔,原就是形容他刀下无情,鬼神却步的。但那终归是传说,鲜少有人见过他真正涂炭生灵。大家想着,毕竟,连护身巨伞都不曾蘸毒,这个传闻多多少少有些水分。于是,风樯阵马,兵刃一扬,就朝着他身边的乐子期砍将下来——无论亟初禾是不是狂狷成魔,他护乐子期心切,可是众目睽睽,看得分明。既然如此,何不就从他的短处下手。
虽说有些趁人之危的嫌疑,但瞳门杀人在先,实在没必要和他讲什么江湖道义。
众人同仇敌忾,同心协力,一起发力劈去。亟初禾大急,真气盈满,解数用尽,刀光剑影间,狭小缝隙内,竟能将一把白骨刀舞的赫赫生风,真如灵蛇一样,追风行进,飞快游走于群雄的手腕和兵器之间。最前排的人率先惨呼,十只断手,挂着血丝跌落在昆仑山皑皑冰雪中,很快冻得比石头还硬。后一排的人惊叫稍晚,十根拇指与他们的兵器再也分割不开,仔细看,原来是被切断以后,冻结在那里。最后一排的人,连叫都不会叫了,他们的舌头,完全叫那翻飞白袖卷起的冰屑冻实在口中。
人们这才恍悟,白骨刀魔,名副其实。
与顾回蓝求生不求死的一剑不同,白骨刀天生嗜血,它捍卫的只有刀主人亟初禾认定的道义与情分。其他,管你是谁,凭你何来,统统微如尘埃,不值一顾。
神挡杀神,鬼挡杀鬼。就是这泱泱天下负了它,它也要铲平了去。
——玉可切,钟可刜。更可持来决浮云,无令漫漫蔽白日。
青年白衣,骨刀杀气,即便孤军奋战,也始终无惧色,无瑟缩。即便要敌千军万马,也始终护把一人在身后,伤可以,莫及他。来敌如潮水,后浪推前浪,亟初禾则像沙滩上唯一的贝壳,扬起执着和骄傲,宁死不屈的鏖战着。他并没有足够的力气,他却有一定要赢的决心,只要坚持到顾回蓝和步云鹰来驰援,对他而言,就是胜利。刀落无情,血红横飞,白衣上盛开的点点斑斑,不知是他的,还是别人的。他顾不得分辨,他甚至顾不得看。他连眼睛都不能眨一下,他身后这个人比自己的命还重要。
然而杀戮,不管是何种理由,招来的只会是更多的杀戮。他身后的乐子期看得明明白白,痛心疾首。
逍遥店是倾巢而出。光他们一派上的山顶的高手就不下百余人。除了他们,来复仇的门派超过十个。亟初禾能砍几个?又能扛多久?即便顾回蓝和步云鹰能够马上插翅飞来,他们又能把战局拖长几个时辰?
到头来,无非是多搭上几条无辜性命的惨烈。
乐子期怎能容许这种事情发生?!莫说当日是因为自己不愿贪恋名利,又怕麻烦才导致今天难以收拾的局面,就是和自己没半点关系,他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亟初禾他们平白死在自己面前!如果一定要有人倒下,他宁愿是自己。只能是自己!索性逃开,几步跳到孤崖边,重铁剑横在颈项,乐子期毅然决然:“不就是要我的命吗?!给你们便是!”
他只管发了狠把剑一抹,却不想手肘一麻,竟偏了微许,避开要害,仅在右侧留下一道寸长的口子。乐子期一愣,慌忙去看亟初禾——他虽不知他抛过什么东西打中自己,却想到抛物的瞬间,亟初禾必定是空当大开,腹背受敌——果然,这一望,乐子期的心都差点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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