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租。”紫苏点了点头,说道,“我刚才算过了,我们这个宅子距离京城中心尚远,但是距离市集很近。就在那边不远,有几个很好的书馆和文斋,有些进京读书的书生和赶考的秀才都需要落脚的地方,我们把东边的厢房租给一两个品性好的人,一来可以收租,二来也算有人替我们看管这个宅子了。因为这个宅子说到底还是刘满福置办的,房契等物,想必都在他的手里。卖,我们是卖不掉的,但他毕竟欠了我们百里家的银子,用这宅子来抵,等捉到这厮再好好地跟他算这笔账。”
刚才紫苏从河边归来的时候,虽然走得很急,但却也留意了一下这宅子周边的环境。不得不说,这个刘满福还是很有经济头脑,很精明的。他置办的这座宅子,距离市集很近,几家书斋、书馆、武道场、茶坊都离它不远,若是出租,那当真是个地点绝佳的好房。若是出租出去,那每个月的租金还是相当可观的。
“可是,为何我们只出租一半?都租出去岂不是更好?”大壮不解地问。
“你可真是贪心。”紫苏被大壮那呆头呆脑的模样逗得笑了出来,“你只看到了眼前,没看到以后?咱们的种子春天种下去,到了秋天就收回来了。那些粮食、蔬菜等物贩卖到集市之时,难道不要找落脚的地方吗?住客栈的多少银两,住咱们自家的地方,又要多少?更何况,我们总要在这里转转看看,一方面收租,另一方面也要留意刘满福的动静。”
紫苏的一番话让大壮茅塞顿开,他禁不住挑起拇指,对紫苏道了声:“好!”
大概是想到每月还有这宅子的租金入账,在回去的路上,大壮高兴得哼了一路的小曲儿,让马车上的紫苏都被大壮的模样弄得笑了出来。其实她还有很多的打算没有告诉大壮,这些小小的生意经,才不过是冰山的一角,而在紫苏脑海里盘旋的,则是很大、很大、很大的一个大计划。
没错,她要把他们的百里祖宅,qq农场打造成全锦城第一!
她要她的qq农场名满锦城走向京城冲出中原!
嗯,就这么定了!不过在这之前,她必须先找到“柿子”的钱袋,否则,全锦城第一的农场没打造成功,就先得赔个底朝天了。
紫苏悲伤地叹了口气,目光不自觉地落在了自己披着的外套上。这是“柿子”的外套,大商国人将这种穿在外面的衣裳叫做罩衫,通常都是男人或是贵族小姐所穿。因为紫苏乃是从现代重生而来,所以穿不惯这种有着长袖子的大衫,它会让紫苏觉得自己挂了两个大抹布在胳膊上,走到哪里就擦灰擦到哪。她习惯于穿小袖口的小袄,所以便常常都会在起风的时候感觉到冷。然而此时披着这件罩衫,紫苏却感觉到了阵阵的暖意。
“看起来,从明儿起,我也要穿罩衫了呢……”紫苏想。
不过,如今想想,她真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抱住“柿子”的刹那睡着了,又怎么会在那一夜,整夜都梦到“柿子”这个讨厌的家伙。而她更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柿子”会这样好脾气地由着紫苏靠在他的身上睡了那样久。
难道这个大冰山……也不完全都是那么冷的吗……
突然,紫苏意识到了一件极为严肃严重的事情,那就是……她现在正披着一件男人的衣裳回家。
买疙瘩,这在古代社会来说,绝对是一个大事件啊啊啊!怪不得刚才大壮用那么古怪的眼神盯着自己,原来原因在这里。紫苏急忙脱下罩衫,三下两下地将罩衫团在了手里。但这样目标依旧很明显,她略略迟疑一下,然后果断地把它的衣身围在一起,再把两条袖子卷起来在中间一系,眨眼间就系成了一个包裹般的模样。这样挽在手里,一般人看不出它的“真身”,紫苏顿时为自己的机智自豪起来。
回到祖宅,紫苏便挽着小“包裹”,大大方方地走下马车,然后直奔向自己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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