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刘致广所言,慈善金制度在君山一地推行还可,放到全县就有些勉强了,至于继续推广到整个龙安府,不做改变肯定是行不通的。除了推行的阻力太大之外,总是由赵然个人掏钱贴补其中的息差,这算怎么回事?
知道内情的或许会赞一句“赵方丈慈悲”,不知晓内情的,骂他一句缺心眼都是轻巧了,如果是别有用心者,恐怕赵然就得吃不了兜着走了。
那么青苗钱弊政产生的根本原因何在呢?朝廷定下的青苗钱息为四厘,这四厘是朝廷用来补贴官府运营青苗钱的耗费,但在实际执行中,经手青苗钱的胥吏都会以两成的钱息借贷给缙绅和富商,贷出去的青苗钱五倍于原定的钱息,收益中的八厘交公,大头私吞。
缙绅和富商们根本无须垫付银子,收到农户们借贷的请求时,左手以两成的钱息把钱借出来,右手加息一成直接就借给农户,农户负担的钱息就从原来的四厘变成了三成!
青苗钱息中的八厘,被道门十方丛林和官府分润,一成二被胥吏们捞走,缙绅和富商们则享用剩下的一成,其中,缙绅和富商们看中的还并非钱息,他们更看重由此带来的大量破产农户们的土地。
说得形象一点,就是道门十方丛林、官府、胥吏和缙绅富商一起共享青苗钱息这桌盛宴。
改革的话,应该怎么做呢?无疑就是降息。
按照李管事多年施行慈善金制度的经验,农户对钱息的容忍度其实并不差,他们可以承受的钱息应该在一成二厘左右。
因此,青苗钱利息应该从现在普遍施行的三成甚至四成,直接降到一成二。
怎么降?直接把胥吏从桌子上踢走,然后把分享盛宴的缙绅和富商名额减少!
重新安排上桌吃饭的人员名单,这就是所有改革的本质。
在这次改革中,道院和县衙紧密合作,刘致广和孔县尊达成共识,首先把胥吏从办理青苗钱的职司上撤出来,不让他们从中插手,直接把胥吏们克扣的部分斩掉,让他们没有机会往个人腰包里搂钱。这一刀下去,可以把钱息下降一成二左右。
其次是对缙绅和富商进行分化瓦解,将其中实力较雄厚的一部分也拉进来同享钱息,进一步降低改革的阻力。即将青苗钱分包给几家有实力的大户,由这几家大户来负责借贷青苗钱,把胥吏的活交给他们来干。
具体办法是,将青苗钱借贷给几位有实力的缙绅和富商,他们此时不用付息,但名义上付息四厘,这样可以规避朝廷的律法风险。借到钱的大户采取划分地盘的办法,一家负责固定的一片地方,以不高于一成二的钱息借贷给农户。收上来的钱息,四厘交道院,四厘交县衙,剩下四厘作为他们的经手收益。
农户们借到了承受能力之内的青苗钱,道院和县衙也拿到了分润的部分,几家大户获得了可以细水长流的稳定收益,受损的只有剩下的部分缙绅,以及无法插手的胥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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