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其实是有点后悔的吧,那天,对他说了那么重的话。
她合上了笔记本,刚想把那蚂蚱重新放回去,却在把笔记本放上去的那一刻,突然发现,这笔记本的封面,是一副纯手工的手绘,而手绘出来的画,却正是幽幽古巷,一高一矮两个人影,正手牵着手从灯光里慢慢走出来的。
那是小时候的她,还有他,她认出来了,大红色的毛衣,格子小花短裙,胖嘟嘟的,就像一个糯米团子。
而他呢?
七八岁的小男孩,却格外的清瘦干净,洁白的衬衫,有板有眼的小西裤,就连皮鞋,都是他爸爸亲自给他定做的,看起来,像极了一个绅士。
“就喜欢装模作样!”
有温热的东西从眼眶里溢出来,她笑着,把自己掌心里的那枚原本不属于她的蚂蚱,重新放回了里面。
其实,她从来没想过要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的,他就是她的哥哥,她最信任也是最好的哥哥,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一定是!
——
陆一珩收到快递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了,因为急需里面的东西,他一拿到盒子,就打开了,可是,让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当他打开那个笔记本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早被他还回去的东西。
一个他收藏了十几年,但那天却不得不还回去的东西。
“少爷?威尔先生来了,您要现在跟他见面吗?”
“不,等等!”
他迫不及待的把那东西拿出来,人,就像是重新拿回了自己一件最珍贵的东西一样,靠在椅子里,激动的连双肩都是在微微抖动的。
那小丫头啊,你知不知道这个东西,对于我来说,就相当于是救了我的命?
他有些想笑,可偏偏一扯开嘴角,却发现,眼眶里的酸涩已经跑了出来。
“言小姐现在怎样?”
“回少爷,挺好的,她回学校上课了,而且,表小姐也会迪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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