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顾明珠睡不着。
她起了身,披上一件外套,走出卧室。
步伐轻轻的走在走廊上,她看着右手边最里面的一件房间,霍清砚的书房没有亮灯,拐了个弯,走到倒数第二间卧室的门前,停下,伸手敲了敲门。
这是霍清砚的卧室。
敲了几声之后,顾明珠就知道,他没有回来。
他不会休息的这么早。
她不是没有拨过他的手机,拨不通。
顾明珠回到自己的卧室,坐在书桌前,从抽屉里拿出日记本,她睡不着的时候,就喜欢写日记。
‘这是我喜欢你的,第1860天——’
顾明珠握着钢笔,刚刚写下这一句话,突然想起今天下午,霍小五说的话,她从抽屉里,拿出霍小五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她打开,到处一粒巧克力放进嘴里。
是她最喜欢的蓝莓味。
她继续落笔,‘你可能不知道,这是我认识你的第2555天——’
其实,她第一次见霍清砚,是在七年之前。
很久远的时光。
那年她13岁,一家人在镜湖旅游,当然来来往往的游客很多。
她和阿姐在船上游玩,突然船一颠簸,她落尽湖里。
阿姐不会游泳,但是阿姐当时就跳下来想要救她。
但是她最终不是被阿姐救上来的,而是一个年轻的男子。
她的意识已经陷入昏迷,模糊间有人给她做紧急急救措施。
然后唇瓣似乎碰见了什么。
很软,很淡很淡的薄荷香。
呼吸突然顺畅。
她呛了一口水,睁开眼睛,看见的是男人的一双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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